前閣揆蘇貞昌在2001年台北縣長任內,其台北市私宅曾遭小偷闖入,但當時僅報案稱護照遺失且地點為官邸,未提失竊現金。名嘴董智森指出,蘇家失竊180萬現金不敢講,說謊編故事,卑劣的是竟讓盡忠職守的縣長官邸駐衛警遭記過,相當下流。

董智森30日在《誰來早餐》節目提到,蘇貞昌1997年台北縣長交接,要尤清趕快從縣長官邸搬走,因為「女兒要辦耶誕舞會」,限三天搬走,這就是蘇貞昌的風格,無限量地大用公家資產。「是啊,縣長官邸很好用,縣長官邸會掉護照嗎?不會。」

董智森指出,蘇貞昌在其新生北路的住家裡掉了兩本護照,蘇貞昌跟蘇巧慧去誣賴警察,說:有兩個警察在那裡站崗,我家還失竊兩本護照?「他不敢講掉了184萬現金,不敢講!」把時任台北縣警察局長劉勤章找來罵,然後趕快找外交部來補發護照,「這個就是偽造文書了,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但沒有人敢辦蘇貞昌、蘇巧慧。

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國民黨新北市議員林國春16日批評,一般民眾如果遺失護照都是自行去外交部補辦,「不過蘇家姊妹不一樣,當時台北縣警察局長卻要求警局向外交部申請蘇家姊妹的護照補發,當時發給外交部的公文還是我一字一句親手打的!」他指出,蘇貞昌、蘇巧慧實際遭竊的地點是台北市住處,卻要警察以遺失地是台北縣為由發文給外交部,就是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我講這個議題很多年了,可能都快十年了,沒有一個檢察官敢辦!」董智森質疑,「台灣檢察官沒有LP,就是民進黨的『那個』嘛...」這很容易辦,因為那些文書都在,證人也都在,連那個小偷現在都還活著。小偷會說:我是去台北市偷的,我沒有去台北縣偷!「但是最卑劣、最下流的一件事情是怎麼樣?把那兩個盡忠職守的警察抓來、記申誡!『你們沒有好好看好縣長官邸!』你明明知道自己在做假,你也假裝在演那一齣,你最起碼應該說『我們警察很辛苦,人有一些疏失...』怎麼樣?」

董智森痛批,「你怎麼讓兩個清白的警察,因為你的說謊而去被記過呢?這就是蘇貞昌、蘇巧慧讓人覺得很不堪的。警察何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