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科大教授王隆昌被控收賄,遭判刑七年八月定讞入獄,至一0七年獲得假釋,此案歷經多次聲請再審、最高法院駁回,最終高等法院於今年五月二十五日作成一一五年度聲再更一字第二號裁定,正式為王隆昌案開啟再審。高院一日宣判,王隆昌改判無罪。
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於民國九十七年間偵辦南港展覽館案期間,得標廠商力拓營造董事長特助黃維安轉汙點證人,指控七名學者收賄,其中包括王隆昌等六人被判有罪定讞,王隆昌入獄服刑後,一0七年間獲得假釋。
監察院於一0二年的調查意見認為本案有疑點,前檢察總長顏大和也於一0四年提起非常上訴,但最高法院駁回。高檢署於一一三年間聲請再審,高等法院於今年五月間裁定開啟再審。高院昨日宣判,改判無罪。
王隆昌受訪時感謝親朋好友、律師、學生等人的陪伴,並表示他已經七老八十了,遲來的正義也是正義,仍然是一道光芒。
他也感謝監察院十多年來的調查,感謝高檢署檢察官有司法的勇氣,為他申冤。
王隆昌指出,司改會律師林俊宏所帶領的團隊,一路走來十四年,一直不離不棄、屢戰屢敗、愈敗愈勇。他與這些律師素昧平生,律師們到現在沒有收過他一文錢,這個感謝無法以言語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