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名左姓男子,今年4月到5月間,六度潛入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台北教育大學及陽明山國家公園等單位公廁安裝針孔,並於隔天回收設備後儲存影片,至少有28名女子受害,包含3名未成年少女,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將他起訴,法官裁定延押左男,檢警正在擴大追查是否有其他人受害。
檢警調查,左男將針孔攝影機放在配線盒內,今年4月7日潛入北教大關渡校區女廁,並將針孔從清晨4時開始錄影,時間長達24小時,4月13日換至國北教大女廁偷拍,5月24日則到陽明山國家公園竹子湖公廁偷拍,5月26日再到北藝大女廁偷拍。
5月28日,左男搞出第2組針孔攝影機,又拿到國北教的3樓女廁,分別擺在2間隔間內偷拍;當天傍晚6時30分,被害女子發現配線盒後報案,全案才得以曝光,隔天警方循線逮捕左男,檢察官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檢警勘驗隨身碟後發現,每次左男擺放針孔後,隔天都會拿回針孔,並用筆電腦剪輯私密影像,再存入隨身碟收藏,直到5月28日針孔被人發現,因此尚未完成剪接。
檢方認為,左男明知在觀光景點公廁裝設針孔,可能會錄到未成年女子性影像,仍六度前往大學校園、竹子湖公園等地點偷拍,總計25名成年女子、3名未成年女子受害,遂依偷拍兒童性影像、非法處理個資等罪起訴左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