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屏東女網友在社群PO片,炫耀去中國旅遊的朋友偷帶中國豬肉乾等肉製品,入境時成功瞞過海關,影片曝光後引發網友撻伐,當事人對此辯稱產品是去年在夜市購入,拍片只是為了聲量,但農業部防檢署會同警方詢問後,當事人坦承入境時在託運行李內夾帶肉製品,遭開罰20萬元。對此,有網友好奇發問「這筆錢你會叫朋友出嗎?」引發社群熱論,有人認為該自省,也有網友表示「這種朋友就先斷交」。

原PO今(2)日在Threads發文指出,「假設你從國外帶了豬肉片回來,順利過海關回到家,朋友卻拍影片Po上網,導致你被罰了20萬,那這20萬你會叫朋友出嗎?」

網友對此踴躍分享看法,有人留言「通常好的朋友都會主動出一點,不好的就會決裂」,表示用20萬看透人心,最不幸的情況是人財兩失;也有人強調自省,認為「沒有原兇,何來幫兇?」犯錯時先捫心自問,若確有犯錯,「就不要責怪別人,畢竟自己才是始作俑者」;也有人更一針見血,直言「這種朋友就斷交了,他以為是開玩笑,實則是害死人」。

此外,部分網友仍聚焦「防疫破口」本身的不可取之處 ,直言「明明就自己蠢,看到朋友錄影還上傳不趕快制止」、「自己要帶完全活該」、「帶的人沒腦,拍影片還上傳的人也一樣」、「做賊還通知別人,怪誰」「不要犯法不就沒事了嗎」;另有網友則幽默留言「那年我失去最好朋友和我最愛的錢」。

警方提醒,自行攜帶國外肉製品入境已違反防檢疫規定,若罪刑成立將依法裁處20萬元以上至最高100萬元罰鍰;另若涉未經查驗進口販售食品,還可依《食安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呼籲民眾不要以身試法,以免招致高額罰鍰。

更多FTNN新聞網報導
亞洲50最佳酒吧出爐!廣州隱藏酒吧奪冠 台中Vender蟬聯台灣第一、台南The Han-Jia酣呷餐酒首度上榜
稱偷帶中國肉製品「與20萬擦肩」!屏東女引撻伐改口「台灣夜市買的」 檢疫署登門調查最高罰百萬
台灣等不到LAWSON展店?旅遊達人揭20多年未進場原因:已經太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