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香港段工程2010年展開,原定2015年通車,因應工程延誤,最終在2018年9月開通,工程造價亦由650億元超支至封頂水平的844億元,港鐵在2015年向立法會申請追加撥款前,宣布向股東派發特別股息,作為大股東的政府收到逾195億元特別股息,政府與港鐵通過多輪磋商,最終港鐵須為工程延誤向政府支付22.5億元。

至於2012年展開的沙中綫,因應宋皇臺站發現遺蹟、會展站地盤出現戰時炸彈、紅磡站擴建工程剪短鋼筋等連串事件,屯馬綫及紅磡至金鐘的過海段均分別延誤2.5年及1.5年才通車,同時超支近110億元。政府認為港鐵過去已主動承擔沙中綫額外項目管理費用,和紅磡站擴建工程額外開支約28億元,雙方同意不作互相追討。

曾任港鐵工程師的張欣宇指這兩條鐵路均採用專營權模式,政府同時是監管者及業主,導致結算需時較一般長,但最終結算金額合乎預期。

智慧交通聯盟理事長張欣宇:「工程如遇到不可預計或對管理者或承建商而言,比較難以估計情況,一般造成額外開支都是業主去承擔。當時影響整個沙中綫工期最大的問題是,在宋皇臺找到古蹟的問題,所以沙中綫情況與高鐵情況是存在不同。究竟責任怎樣判斷?及大家各自承擔的程度多少?這牽涉很複雜的合約問題,所以最終出來這樣的數字或邏輯,雖然詳細看不到,但邏輯上大概說得通。」

而現有鐵路工程,包括古洞站、東涌綫延綫等已不再採用專營權模式,根據落實的新協議,港鐵須承擔所有建造及營運風險,包括項目超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