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遭指控於擔任桃園市長期間收受賄賂,桃園地院今(4)日就關鍵證人廖俊松展開交互詰問,下午後則傳喚當時的桃市府都發局科長歐政一到庭,合議庭將釐清廖俊松前後不一的供詞,並藉由官員證詞來審視500萬元款項與市府政策間是否具有對價關係。
桃園地檢署日前指控,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於華亞科技園區擴大開發案(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案)中收受500萬元賄款,藉此協助該開發案東邊9.12公頃土地轉為自辦重劃,偵查完結後按貪污治罪條例予以起訴並求處12年重刑。
今日上午的開庭核心為合議庭對身為白手套的廖俊松進行補充詢問。審判長潘政宏於今年6月9日開庭完畢後,因廖俊松在5月19日與6月9日兩度到庭提供的證言,與其先前在檢方偵訊時的陳述存在顯著差異,當場裁定再次傳喚。
為避免廖俊松出現與前次午後應訊時因體力不支,出現反應遲緩、聽覺不敏銳及答非所問等情形,保障證言精確性,法院特意將訊問排定在廖俊松「精神狀況較佳」的上午時段,意在釐清其於2017年9月14日深夜赴官邸交付500萬元之際,與鄭文燦談話的具體細節,以及其對「自辦重劃」與「區段徵收」等行政邏輯的認知是否曾遭受外力干擾。
午後庭訊則安排當時任職市府都發局科長歐政一以證人身分出庭。歐政一在2017年9月7日由鄭文燦召集的會議中擔任行政執行角色,此次會議之結論提出以「市地重劃」途徑推動9.12公頃開發案,被檢方認定為對廖家有利的行政政策轉向。檢方主張,市府當年把該案定位成「國家重大建設」,旨在幫忙廖家繞過需獲得100%地主同意的嚴苛門檻,並將此視作那筆500萬元資金的對價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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