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院今天(4日)再度開庭審理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過程中審判長潘政宏在詢問都市計畫開發方式時,與辯護律師團無法對焦,大動肝火怒斥「我一直被你們誤導」、「我生氣了」、「受不了你們」,甚至要求辯方「惦惦」,場面一度十分火爆。

潘政宏隨後為自己的情緒失控向律師致歉。他在庭上坦言:「雖然年紀大,但修為不好,跟你對不起。」潘政宏更自曝針對此案有諮詢AI,卻得到錯誤答案,表示下午將傳喚公務員到庭,藉以「上課」釐清相關法律問題。

桃園地檢署指控,鴻展公司大股東、前某集團高管楊兆麟指示廖俊松與其子廖力廷,於民國106年9月14日深夜赴鄭文燦官邸行賄500萬元,目的為護航華亞科技園區擴大開發案。該案涉及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東邊9.12公頃土地轉為自辦重劃,檢方認定此為鄭文燦收賄的對價條件,並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求處12年重刑。

廖俊松在今年5月19日與6月9日兩度出庭作證時,供詞出現顯著差異,潘政宏因此裁定再次傳喚。為確保廖俊松的證言精確性,法院特意將詢問安排在其「精神狀況較佳」的上午時段,重點釐清其於2017年9月14日深夜交付500萬元時與鄭文燦的具體談話內容,以及其對「自辦重劃」與「區段徵收」等行政程序的認知是否遭受外力干擾。

下午庭訊則傳喚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科長歐政一出庭作證。歐政一曾在2017年9月7日由鄭文燦召集的會議中擔任行政執行角色,該次會議結論提出以「市地重劃」途徑推動9.12公頃開發案。檢方主張,市府當年將該案定位為「國家重大建設」,旨在幫助廖家繞過需獲得100%地主同意的門檻,此舉應視為那筆500萬元款項的對價條件。合議庭將透過歐政一的證詞,進一步審視該筆款項與市府政策間是否具有實質對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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