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中聯致癌油風暴延燒,近日傳台糖公司在5月就驗出中聯油脂311號油槽粗油苯駢芘超標後依契約拒收,引發延遲通報主管機關議論;經濟部強調,台糖不是法定通報義務人,形容台糖是「用高標準自我檢驗自己的好寶寶」。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卻投書指台糖就是通報義務人。台北市長蔣萬安今(5)日說,非常認同陳宏達的說法,國營事業發現毒油超標竟可不用通報,「人民無法接受」。

蔣萬安今出席內湖科技園區千人捐血活動,會前受訪強調,「非常認同」陳宏達所說,法治國家最怕就是政府透過行政解釋來掌控法律,食安法規定通報是法定義務、不是恩惠,像台糖這樣的國營事業,第一時間發現毒油超標,竟然不需要通報,人民無法接受。

媒體問,7月4日專家會議紀錄,出席者包括行政院食安辦公室主任許輔?蔣萬安說,這件事非常離譜,行政院參與這場關鍵會議,也完全知情並訂定20%下架標準,當然整起事件要嚴厲譴責中聯油脂,但同樣台糖身為國營事業,第一時間發現毒油超標,竟不需要通報,而政府全面出來辯解,人民聽得進去嗎?民進黨執政十年,標榜食安五環,也投入上百億經費,今天發生毒油,中央難道沒有責任?上百億經費花到哪?

另外,媒體也問,高雄市長陳其邁點出食安法漏洞,蔣萬安認為有哪些漏洞?蔣萬安說,一開始就主張食安法在立院要排程優先法案,也提出三點建議,包括源頭管理,產品出廠前要經過安全驗證,每個關鍵製程節點,要經過第三方公正單位檢驗合格,並保存相關電子紀錄;第二食安通報平台,不只中央地方,而是每個地方政府同步橫向掌握各項訊息;第三,當食安事件發生,地方政府追查流向還是要靠人工比對,也希望這次食安法修法,未來可透過電子發票等方式,讓電腦系統一鍵溯源,追查流向,同時訂定反蓋牌條款,透過修法落實食安、安定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