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偵辦致癌沙拉油案,4日發動第四波搜索行動,中聯、福壽、福懋、泰山共4家公司,被告中聯公司董事長蔡清松、福壽公司董事長洪堯昆、泰山公司董事長劉偉龍、以及福懋總經理張志賓4人,複訊後認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罪嫌重大,分別諭知加保300萬元。
加保300萬元後,蔡清松累計交保金額達2300萬元、洪堯昆1300萬元、劉偉龍1300萬元、張志賓900萬元;其餘3名被告及11名證人訊後均請回。
台中地檢署4日針對蔡清松、洪堯昆、福懋公司董事長吳○澄、劉偉龍、福壽公司協理顏○鉉等人計5處所執行搜索。另,通知被告福壽公司總經理趙○強、福懋公司總經理張志賓、證人即上開公司人員共11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綜合研析扣案證據並互核被告、證人等地供、證述後,認被告蔡、洪、劉、張4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第1項、第2項等罪嫌重大,檢察官訊畢分別諭知加保新臺幣300萬元。
檢方持續釐清中聯油品致癌物超標案的相關事實,4日由主任檢察官洪國朝、檢察官郭逵、翁嘉隆、蔡欣翰,指揮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台中市調查處、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及彰化憲兵隊展開第四波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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