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震驚社會的台中「瑪莎拉蒂3惡少」毆打宋姓男大生案,主嫌張敦量因涉犯殺人未遂等罪遭判刑9年定讞入監服刑,共犯李韋霖、陳勁豪更一審分別被判處3年10月徒刑,全案仍上訴中。案件近日再度引發關注,網紅Cheap發文怒批,若相同案件發生在美國,涉案者至少面臨10到15年刑期,甚至須負擔高達數億新台幣的天價賠償。
回顧本案,宋姓男大生於2021年駕車行經台中市台灣大道時,因變換車道擦撞張敦量駕駛的瑪莎拉蒂轎車,隨後遭張敦量等3人持鋁棒拖下車圍毆。儘管宋男不斷鞠躬道歉,仍遭持續毆打,倒地後更遭猛踹頭部,導致重傷送醫,一度命危。案發後,主嫌張敦量遭判刑9年定讞,共犯李韋霖、陳勁豪更一審判處3年10月,目前案件仍在上訴程序中;台中高分院近日也因限制出境、出海期限將屆,第6度裁定延長兩人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Cheap表示,依美國司法實務,被害人倒地後仍持續遭人猛踹頭部,可能被認定具有致人於死的犯意,檢方通常會依一級或二級企圖謀殺罪起訴,單一罪名即可能面臨15年至終身監禁。此外,若涉及非法拘禁、持械攻擊及恐嚇等行為,共犯也可能遭判處10至15年以上刑期,而暴力犯罪的假釋門檻相當嚴格,多數受刑人須服滿大部分刑期才能獲釋;民事部分亦可能面臨數百萬至數千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
為說明美國司法對暴力犯罪的處理方式,Cheap舉例指出,2025年6月,美國紐約皇后區7名17歲少年涉嫌持球棒圍毆兩名同儕致重傷,雖然涉案者皆為未成年人,仍遭依二級企圖謀殺及一級集體傷害等罪名起訴,最高可能面臨25年監禁,凸顯兩地司法制度在量刑上的差異。
Cheap的貼文曝光後,再度引發網友對台灣刑事司法制度的討論:「在台灣,傷人跟殺人的成本真的好低」、「犯罪天堂」、「罪證確鑿的案件還能拖這麼久」、「台灣犯法的成本實在太低了」、「台灣的法律就是一個笑話」、「感謝台灣司法總是讓加害者無後顧之憂」、「說好的司法改革弄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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