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利用行政救濟期間意圖脫產,小心房子直接遭查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如果稽徵機關查有納稅義務人隱匿、移轉財產或其他逃避稅捐執行的情形,可依法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保全稅捐債權,避免欠稅人藉由處分資產規避繳稅。
北區國稅局舉例,轄區內一名納稅義務人出售房地後,因申報房地合一稅時列報不符規定的免稅額,遭補徵稅款約140萬元。收到稅單後,雖然依法提出復查申請,卻同步辦理名下另外2筆不動產移轉登記,遭認定有脫產疑慮。
《房市讀懂了》Ep.16/每年10萬人為照顧長輩離職!退休最後一間房怎麼買?4種銀髮宅一次看
國稅局指出,經查該名納稅義務人除了正在出售的2筆不動產之外,名下僅剩股票、投資及銀行存款等流動性較高資產,因此依法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獲准,並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執行。除了扣押存款及債權外,也查封正在出售的不動產,使交易無法完成過戶。
北區國稅局提醒,民眾若因房地交易遭補徵稅款,即使依法提出復查或其他行政救濟,也不代表稅捐機關不能採取保全措施。若查有移轉、隱匿財產等逃避執行情形,仍可依法聲請假扣押,因此切勿心存僥倖,以免影響後續房屋交易及資金運用。
國稅局也呼籲,欠稅人切勿心存僥倖,試圖透過移轉財產規避繳稅義務,一旦遭認定有脫產情形,不僅可能面臨財產遭假扣押,也將影響後續房屋交易及資金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