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男子大壯(化名)無業、染毒整天賭博、游手好閒、跟兄弟混,還曾跑路到大陸,時常進出監獄;讓妻子跟2名兒子過著貧困生活;2名孩子成年後,希望擺脫父親,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卻查出,爸爸名下擁有2筆房屋與7筆土地,財產總額高達363萬7093元,且市價勢必更高,仍有足夠財產來維持自身生活,無須2兄弟扶養,因此,駁回聲請,可抗告。

裁定書指出,男子大壯(化名)的2名兒子指控,自幼有記憶就跟母親、外婆同住經濟來源皆為媽媽工作賺取,至於爸爸染毒入獄,出獄搬回台南,無業,整天賭博、游手好閒、跟兄弟混,甚至繼續吸毒,甚至跑路去大陸,導致母子三人過著貧困的生活。

大壯出獄依舊沒工作,兩兄弟大學畢業,於2011年起,每月給媽媽2萬元家用,爸爸還是持續染毒、欠賭債,家用費用他也有用到,無奈家庭狀況如此不堪,2名兒子向法院聲請對父親免除扶養義務。

審理期間,法院依職權調閱稅務資訊,發現大壯名下擁有2筆房屋與7筆土地,財產總額高達363萬7093元。

依照《民法》規定,直系血親尊親屬要求扶養的前提,須「不能維持生活」且大壯名下不動產價值是依公告現值計算,市價勢必更高,仍有足夠財產來維持自身生活,無須2兄弟扶養,因此,駁回聲請,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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