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5年、現年63歲的惠美(化名),吃完晚餐後突然被66歲丈夫正志(化名)告知:「我們各奔東西吧。」正志60歲退休時領有約3,500萬日圓退休金,之後再就業至65歲;惠美婚後即辭去工作,全職照顧家庭長達35年。面對突如其來的離婚要求,正志更直言:「退休金是我自己賺的,應該屬於我。」這句話讓惠美第一次感到強烈焦慮,因為房子登記在丈夫名下,自己名下幾乎沒有存款。

女兒提醒惠美:「名字是爸爸的,不代表所有東西都是他的。」惠美因此諮詢專家,才第一次了解「財產分割」制度:夫妻婚姻期間共同累積的資產,即使登記在一方名下,仍可能列入分割範圍,退休金也不例外。

日本退休金制度採「協議分割制」,可依比例分割婚姻期間累積的退休金紀錄;2008年4月後成為第三類被保險人者,符合條件時則適用「第三類分割制」,將對方紀錄平分,並非單純金額對半分。經數月協商,扣除生活與房屋維修費後,正志退休金尚餘約2,700萬日圓,加計存款與房產評估,雙方最終同意分割財產,惠美也將獲得離婚後的生活費與住房費用。

根據《THE GOLD ONLINE》報導,  內閣府《2025年高齡社會白皮書》,2025年65歲以上獨居長者比例,男性達18.3%、女性達25.4%,獨居老後已成日本社會日益普遍的現象。離婚談判至今已過半年,惠美仍在尋找新住處,她說:「原本以為自己什麼都沒有,現在才明白該檢視的、該爭取的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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