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任職體育老師的女子,日前因感情糾紛遭葉姓表姊擅自讀取她與男子的私人對話紀錄,葉女不僅將對話截圖與被害人IG公開發布於Threads社群平台,更發文影射其「破壞別人感情」、「虧妳還是體育老師」,導致被害人身分遭網友辨識並引發網路公審,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依散布非公開談話罪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葉女合併執行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葉姓女子為被害人的表姊,因不滿被害人疑似介入自己與尤姓前男友的感情,於2025年4月14日擅自取得尤男手機內與被害人的私人對話,並截圖轉傳到自己手機,隨後上傳到Threads供不特定網友瀏覽。

同年4月21日,葉女又將被害人的IG首頁截圖公開發布,並撰文寫下「婊妹IG啊」、「破壞別人感情」、「虧妳還是一個體育老師!教學生怎麼做小三嗎?」等字眼,甚至指稱對方「做錯事態度囂張」、「到處讓家裡名聲毀掉」,導致瀏覽者能直接辨識被害人身分,引發強烈網路撻伐。被害人不甘隱私與名譽受損,憤而報警處理,案經檢方調查後依法提起公訴。

屏東地院審理時,認為葉女公開散布的內容純屬個人感情糾紛與私德問題,完全與公共利益無關,卻未經當事人同意,擅自將可辨識身分的個資及私人談話內容公開於網路,已嚴重侵害他人隱私與名譽。

法官審酌,葉女為具有相當智識能力的成年人,僅因感情糾葛便將私人對話與個資公諸於世,行為實不足取;不過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無前科紀錄且節省司法資源,最終依散布竊錄他人非公開談話罪判刑3個月、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刑3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