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基金會在疫情最嚴峻之際,為購買BNT疫苗,慘遭掮客詐騙10.6億元;相關人等近日遭檢方起訴後,慈濟發聲明稱,8月6日看到媒體報導才得知此事,隨後二度發聲明盼日後若獲有罪判決,能追回犯罪所得。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今(9)日二度發文評論此事,除了重批慈濟執行長顏博文該引咎辭職之外,也直言當年慈濟證嚴法師已追問費用,「上人都已經問了,為什麼沒有查清楚」?
張景森今日在臉書提問,慈濟被騙10億6,198萬元,究竟誰該負主要責任?根據檢察官起訴書內容,他認為應是當時的行政體系最高負責人、執行長顏博文,理應概括承受所有責任,辭職下台。
他指出,依起訴書及相關報導,2021年7月19日,顏博文曾傳訊提到,呈給上人的500萬劑疫苗採購簽呈中,費用包含疫苗費、接洽費及冷鏈費,並轉達「上人不解,為何會有後面這兩部分」。這是一項關鍵事實:上人當時已看見異常支出,並且提出了疑問。
問題在於,這個疑問後來竟只是拿去問收取費用的一方。對方自然會找理由搪塞,而顏博文與相關高層竟然就此接受解釋,並未進一步向政府、台積電、鴻海等第三方交叉查證。他們之所以受騙,關鍵正在於此,未能善盡查核責任,做好應有的盡職調查。
慈濟精神領袖證嚴法師已高齡89歲。(圖/翻攝Tzu Chi USA網站)
張景森進一步指出,更值得追問的是後續付款流程。2021年7月1日,政府已同意慈濟比照台積電、鴻海/永齡模式專案辦理;9月2日首批BNT疫苗抵台,2022年1月27日500萬劑全數到齊。但這筆3,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0.6億元的「委任報酬」,卻從2021年7月分期支付,一路持續到2022年3月疫苗全部到貨之後,慈濟竟然仍在付款。
他表示,這段期間,慈濟的行政部門理應十分清楚,既然政府專案管道已經打通,對方根本沒有再提供什麼實質服務,這筆鉅額委任報酬又憑什麼繼續支付?
張景森批評,這些查核與把關的責任,不能要求一位當時已高齡八十五歲的宗教領袖親自承擔。交易對手徵信、契約履約查核、付款驗收、風險控制,本就是專業行政體系的職責所在。尤其在上人已提出疑問之後,行政部門更有責任徹底查清楚。如果連這些事都要上人親自徵信、查核、驗收,那慈濟設立執行長、法務、財務與稽核機制,又是所為何來?
他強調,雖然相信顏博文的人品,但強調其行政責任無可迴避。如此巨額款項,在上人已示警的情況下,行政部門仍缺乏有效查證機制,並持續分期支付鉅款,這本身就是重大的治理失敗。決策者可能受騙,但行政制度存在的意義,正是為了防止決策者受騙。
慈濟於1966年由證嚴法師在花蓮縣創立,而後發展成龐大的組織。(圖/美聯社提供)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