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王妤倢報導
一名來自馬來西亞遠嫁台灣的女子小花(化名),原以為婚姻幸福美滿,沒想到2024年10月間,丈夫阿明(化名)將手機借給孩子看影片時,螢幕突彈出訊息「OK 我愛你寶貝」。阿明見狀當下搶回手機並秒刪資料,但小花仍查出丈夫與一名年僅20歲的妹子聊色;隔年5月,小花更在自家iPad內赫然發現兩人多張出遊及性行為的極樂影片,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日前法院判決出爐,兩人的下場也曝光了。
根據判決書指出,小花主張,2024年10月因手機訊息揭穿丈夫婚外情,隨後又在WeChat發現小三傳訊「我討厭你」、「討人厭的鬼沒資格跟我說話」、「跟當初說好的,她知道了,我就會消失,我會好好的,你也要加油!」等對話;2025年5月更在iPad發現兩人大量出遊與性愛影音。對此,小三辯稱以為阿明單身,事後知道小花存在,阿明也稱是「前女友」,自己並不知情;阿明則反擊指控小花未經授權擅自登入其iPad翻拍隱私影音,屬於違法取得之證據,主張無證據能力。
從馬來西亞遠嫁台灣的人妻,某日赫然發現丈夫與小三在WeChat聊色。(示意圖非關本新聞事件/民視資料照)
不過,法官從小三與朋友的聊天紀錄發現,小三曾傳訊「當初就說要離婚了到現在還不離是關我屁事啊」,顯見早已知悉阿明已婚。針對阿明抗辯「違法蒐證」,法官認定,侵害配偶權事件極具隱密性,若不許小花援引該證物,實難以證明通姦行為。考量小花取得證據並未採取強暴、脅迫等不法手段,且僅用於訴訟維權,經權衡隱私權與舉證困難度後,認定該影音具有證據能力。法院最終認定阿明與小三嚴重侵害配偶權,判處兩人須連帶賠償小花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地院最終判決該丈夫與小三須賠償正宮20萬元。(圖/翻攝自 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