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知本建和農路改善工程涉圖利案羈押攻防再翻轉,縣府農業處長許家豪、時任承辦科長蔡明翰原遭檢方聲押,歷經交保、檢方抗告、高院發回更裁及二度抗告後,台東地院9日改裁2人羈押禁見,詳細理由待裁定書公布。

全案源於無黨籍縣議員林參天告發,指控縣府辦理知本建和青海路三段338巷農路改善工程,涉嫌動用公帑替國民黨台東縣長參選人、縣議長吳秀華家族參與投資的「東映渡假村」開闢聯外道路,涉及圖利及程序瑕疵,另質疑工程未經申請即在國有土地施作道路,涉嫌占用國有地。

檢調日前搜索縣府農業處及相關人員住處,將5人列為被告帶回訊問,其中副處長黃奇明15萬元交保、2名承辦人員各5萬元交保,許家豪及蔡明翰則遭檢方聲請羈押。台東地院7月30日裁定2人分別20萬元、1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花蓮高分院8月5日撤銷原裁定並發回更裁。

台東地院6日重開羈押庭,認定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但考量主要證據已扣押,且無具體事證顯示有串證之虞,裁定許家豪加保10萬元,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蔡明翰加保5萬元,由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交保。檢方不服,再度提起抗告,台東地院9日下午重新召開羈押庭,改裁2人羈押禁見。

檢方先前主張案內尚有其他共犯未到案,2人擔任公職多年、人脈網絡廣且熟知案件核心機密,可能利用職權對基層公務員指導供詞或串供,認有羈押必要。不過,此次改裁是否採納檢方上述主張,仍待法院公布裁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