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23年12月杜拜《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28次締約方大會(COP28)後,2026年3月舉辦的巴黎核能峰會再次宣告全球能源政策的戰略轉向。核能已不再僅是傳統的環保減碳議題,而是躍升為兼具低碳轉型、數位競爭力與地緣安全的核心戰略資源。這場國際性的「核能復興」浪潮,主要由以下三大核心趨勢驅動:

首先,美、法、英等國於COP28發起的《三倍核能宣言》(承諾2050年前將全球核能裝機容量提升至2020年水準的3倍),其本質已深化為「能源安全與地緣政治國防」計畫。儘管國際政治格局更迭,美、英、法、日、加五國仍展現高度共識,截至2024年9月已超額募集約56億美元資金,用以建立擺脫俄羅斯於全球核燃料供應鏈的制約。美國更提撥34億美元專款,直接補貼本土核燃料巨頭(如Centrus Energy)擴產低濃縮鈾及下一代先進小型模組化反應爐(堆)(Small Modular Reactor/SMR)所需的「高豐度低濃縮鈾」(High-Assay Low-Enriched Uranium/HALEU)。至2026年3月巴黎第二屆核能峰會,隨著中國、巴西、義大利及比利時等國正式加入,簽署國總數已突破38國,彰顯出跨陣營推動核能復興的全球政治共識。

其次,人工智慧與雲端運算的蓬勃發展,引發了全球資料中心的用電革命。國際能源署(IEA)在《Electricity 2024》報告中首度示警資料中心用電翻倍的危機,並於2026年的《Key Questions on Energy and AI》報告中進一步修正預估,明確指出全球資料中心總用電量將在2025年485億度電(Terawatt-hour/TWh)至2030年950(TWh)之間翻倍。面對如此龐大的電力成長,科技巨頭為了保障全天候24/7(即7天24小時)且零碳排放的基載電力,紛紛將核能視為算力供應的首選:例如Google於2024年10月與Kairos Power簽署全球首筆多座SMR電力採購協議。Microsoft推動三哩島核電廠1號機重啟,預計最快於2027年併聯發電,為其AI資料中心提供835百萬瓦(MW)的穩定電力。Amazon 則直接買下緊鄰薩斯奎哈納(Susquehanna)核電廠的Cumulus數位園區,透過專線直供確保用電,並同步在該廠區布局下一代SMR技術的研發。

最後,全球地緣政治風險進一步增強了各國對核能的戰略依賴。俄烏戰爭引發的歐洲天然氣危機,促使傳統去核國家的態度大幅鬆動──義大利已於國家能源計劃中評估引進新一代SMR,比利時則決議將兩座核心反應爐延長營運10年,並於2026年3月簽署《三倍核能宣言》。與此同時,中東局勢與荷姆茲海峽的潛在衝突,亦推動盛產油氣的沙烏地阿拉伯尋求能源多樣化,並於2026年7月與美國簽署1954年原子能法《123協議》(Section 123 of the United States Atomic Energy Act of 1954, 42 U.S.C. § 2153)及雙邊保障監督協議。

綜上所述,從巴黎核能峰會上,全球對核能推展的共識可看出,該議題已單純超越減碳的範疇,而是確保國家能源韌性與區域地緣安全的戰略問題。對於高度依賴出口、且正處於全球AI與半導體關鍵供應鏈核心的台灣而言,巴黎峰會所展現的核能復興浪潮,更直接對我國電網韌性與次世代核能(SMR)的布局帶來了關鍵的啟示與省思。

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all Modular Reactor/ SMR)之所以興起,關鍵在於其顛覆了傳統大型核電廠(GW級)的建置架構,去除了傳統核電廠面臨興建週期長(10─15年)、資本密集且選址嚴苛的沉重包袱;並憑藉「高本質安全、分散區域化配置、模組化量產的低成本」三大核心優勢,而成為目前核能發展上的主流:

SMR的首要價值在於「本質安全」,其導入非能動安全系統(Passive Safety Systems),即使發生極端斷電,反應爐亦不需外部電力或人工干預,僅憑重力與自然對流等物理特性即可自動冷卻,完全杜絕爐心熔毀風險。此外,冷卻的革命性技術,除了傳統水冷式輕水堆外,第四代堆型更改採低壓熔融氟化鹽或氣體作為冷卻劑,配合陶瓷包覆的特殊燃料球如三向等向性包覆顆粒燃料(TRi-structural ISO tropic fuel /TRISO),即便面臨高溫也不會產生高壓蒸氣爆炸。此特性為SMR縮小緊急應變區(Emergency Planning Zone/EPZ)奠定了科學根據。然而,在不同技術路線間,其安全模式與法規規範難度存在本質上的差異:西方主流的水冷式 SMR(LWR-SMR)仍存在高溫水鋯反應產生氫氣爆炸與蒸氣高壓之潛在風險,其 EPZ 若欲縮減至廠區周界內(公頃級),仍須透過極為繁複的機率風險評估(Probabilistic Risk Assessment/PRA)與防氫爆工程驗證;相較之下,採用 TRISO 陶瓷包覆燃料、以低壓熔融鹽或氣體冷卻之第四代先進反應爐如高溫氣冷核反應爐(High-Temperature Gas-Cooled Reactor/HTGR),因本質上去除了蒸氣高壓與氫氣爆炸風險,在法規上更有利於將 EPZ 降至廠區周界內。

SMR 打破了過去「大電廠、長途輸電」的傳統集中式電網思維。其單機裝置容量通常在數十至300百萬瓦(MW)之間,佔地較小且彈性靈活,能實施「分散區域化」部署,使其可以直接興建在科學園區、大型工業區或退役燃煤電廠既有廠址上。透過「後方直接聯網」的專線供電模式,不僅徹底繞過公共電網的併聯瓶頸與擴建成本,更能大幅降低遠距離輸電線損,確保區域微電網的供電韌性與連續性。

SMR的最大經濟革命,在於將核電廠「從營造工程轉化為工廠產品」。傳統核電屬於客製化大型土木工程,極易因工期延誤導致預算失控。相反地,SMR採用工廠標準化製造,將核心組件像汽車般於流水線量產,再運裝至現場組裝。這種模式將建置工期縮短至2–3年,顯著降低了融資利息與資本風險。雖然初期單位發電成本未必低於大核電,但其具備「可融資性高」與「可按需求擴建」的特性,投資人可採取階梯式投資,突破傳統大核電建置工期與龐大資金壁壘。

全球在研與在建的SMR技術,主要分為兩大路線。第一種是水冷式反應爐(輕水堆/LWR),佔全部發展技術的70%至85%,是目前西方國家的主流。這類堆型直接承襲傳統大型核電的成熟技術,具備完整的供應鏈支持,因此成為現階段科技業購電與各國佈局的首選即戰力。其餘15%至30%則是第四代先進反應爐(包括高溫氣冷核反應爐、液態金屬快堆與熔鹽堆)。這類機型雖然本質安全與熱效率更高,但歐美新創多數還在法規審查或示範計畫階段。相較之下,中俄兩國在第四代技術的實體建置上大幅領先。中國山東石島灣的高溫氣冷核反應爐已投入商轉,首款陸上商用輕水堆「玲龍一號」也進入安裝高峰;俄羅斯則擁有成熟的液態鈉與鉛鉍冷卻快堆技術(如BN系列與BREST),在商業快堆營運和核燃料循環上領先全球。

以上述各類型SMR的商轉時程來看,2026年是SMR從設計走向實體的關鍵一年。主流的輕水堆 SMR 預計在2027至2030年間迎來第一波商業併網高峰;至於第四代先進堆型,在歐美陣營則普遍要到2030至2035年之間才有望實現全面商轉。

面對淨零碳排與AI算力的用電需求,全球SMR技術競逐日益蓬勃。我國從清大原科院SMR研發小組聯手「台灣核能級產業發展協會(TNA)」、工研院及台廠赴美考察西屋電氣(Westinghouse)與奇異公司(GE Hitachi),到核安會與原安院啟動SMR中長程研究計畫,皆顯示政策面已將次世代核能列為多元能源戰略的選項。

台灣作為半導體先進製程與AI發展重鎮,極度需要24小時不間斷、無電壓驟降的零碳基載電力。然而,台灣屬獨立電網,長期依賴集中式火力發電與長途輸電,單一事故即易引發連鎖停電。SMR單機容量小(300MW以下)、配置彈性高,能有效分散獨立電網的系統性風險。

在安全機制與法規方面,新型SMR多具備「非能動安全」特性,靠自然物理機制即可自動冷卻,爐心熔毀機率極低。這促使國際監管趨勢如美國NRC將緊急應變區縮小至廠區周界內,解除了台灣土地狹小、難以劃設廣大防護區的客觀限制。「立法院法制局」據此提出將能源政策,由「非核家園」彈性調整為「無核害家園」,即是為引進次世代核能釋放理性對話空間。

然而,若將歐美科技巨頭「在園區自建SMR或專線直供」的模式直接套用至台灣,將面臨許多困境。首先是「建廠時程顯著錯置」:半導體晶圓廠建置僅需2至3年,但核電工程從審查到完工動輒需要5至10年;正是因為這種巨大時間差,加上科學園區土地極其稀有昂貴且電力營運非其本業,導致國內半導體廠商普遍缺乏自行建廠與營運電廠的意願。

其次為「選址地質與技術合規之雙重限制」:若欲將SMR直接設置於人口密集且土地緊缺的工業園區內,在技術與地質上皆面臨嚴峻挑戰。在技術上,主流的水冷式SMR仍須通過嚴苛之防氫爆工程與機率風險評估驗證,其EPZ方能縮減至廠區周界內;而採用TRISO陶瓷包覆燃料、無氫爆風險之第四代高溫氣冷堆(HTGR),雖具備更高之本質安全優勢,但國際首座商用機組估計需至2035年後方能商轉,時程上遠水救不了近火。

更關鍵的是「地質與地基條件」,儘管SMR可透過先進隔震座技術降低對硬岩盤的絕對依賴,但若建置於沉積層居多或地層較軟弱之國內工業園區,將需要進行大規模的地盤改良與天價的抗震結構工程,這不僅會急劇推升建置成本、吞噬SMR標榜之經濟優勢,更難以通過地震帶與土壤液化之核安嚴苛審查。

因此,SMR在台灣的部署思維,絕不能簡化地複製歐美「園區內自建直供」之理想模式,而應立足於台灣特殊的狹長地貌與地質限制,透過「健全SMR專屬法規體系」與劃設具備優良地質與環境條件的「集中式能源專區」,以專線直供或電力調度方式對接園區,才能真正破解選址、時程與安全的瓶頸。

從2023年杜拜COP28到2026年巴黎核能峰會,全球核能復興已非單純的氣候減碳議題,而是跨國科技競爭、AI算力發展與能源地緣博弈的綜合體。隨著美、歐、中、俄等大國加速投入,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R)已正式確立為當代能源地緣戰略的發展指標。面對這場全球核能的新趨勢,台灣相關研發已中斷多年,台灣最適切的戰略定位,是緊跟西方主流的「水冷式SMR」成熟供應鏈,在技術安全與審查邏輯上,可借鏡美國NRC最新先進反應爐風險導向與技術包容性監管框架(10 CFR Part 53 - Risk-Informed, Technology-Inclusive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Advanced Reactors/Part53)框架的機率風險評估科學數據;在社會溝通與落地程序上,亦可參考加拿大的風險溝通與原住民/地方預先諮商機制,作為法制上的因應。

然而,台灣若要採行「擁抱SMR」能源戰略,亦將同時面臨「落地時程、土地受限」的現實考驗。因此,對於我國次世代核能藍圖,將提出以下三項核心建議:首先:政府應針對SMR發展的法規修訂相關法令及安全審查標準,為引進新技術奠定法源基礎,更須累積國內核工人才與監管能量,以因應未來維運與安全監督需求。

其次:劃設符合地質適性與安全防護之「集中式能源專區」:鑑於國內多數科學園區與工業區土地極其緊缺,且地質多屬沉積層、缺乏傳統硬岩盤條件,若強行在園區內自建將面臨天價之地基改良與抗震工程成本。政策上應摒棄「園區內自建直供」之理想迷思,改由政府統籌評估全台地質與環境條件,擇定具備優良地質、相對遠離高人口密度區之沿海或既有退役電廠廠址,劃設「集中式能源專區」。將 SMR、儲能與相關電力設施集中配置,由專業國營或專責體系統一營運調度,透過專線直供或電網對接負載中心,實現規模經濟、解決選址與地質瓶頸並極小化風險。

最末:成立跨部會小組,於2027至2029年國際技術驗證期,修訂《電業法》等相關法規,明確專區電力轉售與民間參與之法源,以利在自由競爭機制下,於2030年後順暢引進國際成熟商用機組。

台灣面對新世代核能技術,應將政策核心調整為以科學風險指標為依歸的「無核害家園」,也唯有看清地緣競賽的能源大局,才能在確保國土安全的前提下,以次世代核能強化國家能源供給的韌性,為整體產業永續發展與數位主權築牢最堅固的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