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治程/台北報導〕行政院上月底核定「西拉雅族」成我國第17個法定原住民族,也是立法院會去年通過之「平埔原住民族群身份法」首例;然現行憲法規範以山地、平原二分法規範原住民立委席次,遭外界質疑尚未解殖、代表性不足。為此,立院修憲委員會今召開修法公聽會,民團、學者、立委多呼籲應速修訂憲法,並持續研討原民立委選舉機制。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今(10)日召開公聽會,討論「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修正案」,邀集立委、學者及民間團體代表,檢討現行原住民立委席次及選制結構。根據現行條文,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2008年)起共113人,包含我國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73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34人,另有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各選出3人。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師拉娃告.拉歌拉格說,原住民族在1990年代歷經一系列倡議及正名運動,最終才於國民大會爭取到現名;但直言當時修法未採「原住民族」的集體權概念,呼籲廢除現行「山地/平地原住民」二分法,完備原住民族權利體系。
東華大學副教授陳張培倫則認為,現行憲法對山原、平原的規範是「尚未解殖」的象徵,應當廢除;然隨著原住民族數量增加,目前6席原住民立委席次恐造成各族間內耗,主張調增席次,並建議直接選舉各族代表成員、組成立院「原住民族特種委員會」後,內部再選出6席立委參與國會運作,解決選制代表性問題。
在選制改革部分,民進黨立委鍾佳濱除重申支持修憲廢除山原、平原二分法,並提醒「公職人員選罷法」、「原住民族身份法」及「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相關下位法也應速同步修訂;政大民族系系主任官大偉則建議原民立委可研議將全國劃分為「六個單一選區」,促進人口較少的小族也有機會勝選,爭取到部分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