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70歲男子涉嫌利用外孫女年幼、對性侵缺乏防備之際,以糖果等物品引誘她獨處,再將人帶往房間侵犯。案情曝光後,女子母親不僅揭露女兒遭受侵害的經過,也指控自己30多年前同樣曾遭父親性侵,甚至因此未成年懷孕、接受人工流產。此外,男子另一名女兒也出面指稱,自己過去同樣曾遭父親猥褻。
檢警調查發現,男子疑似長期對家中女性伸出魔爪。據A女指控,她自1990年代起便遭父親性侵,期間男子約每月犯案至少2次,導致她一度選擇離家,後來甚至因遭受侵害而未成年懷孕。當時A女母親得知女兒懷孕後,帶她接受墮胎手術,之後也與男子離婚。
多年後,A女原以為父親年事已高,相關事情應該已成為過去,因此自2018年起,讓女兒在寒暑假期間回到新店老家與外公同住。然而A女萬萬沒想到,女兒返家後竟疑似遭外公以「拿糖果」為由支開、留在房間內,再趁機對她伸出狼爪。直到去年A女從另一名妹妹口中得知相關情況,才驚覺女兒可能也成為父親的受害者,家族長期被掩蓋的問題因此曝光。
得知女兒遭遇後,A女憤而召集親屬召開家庭會議,過去多年不願觸碰的傷痛也在這場會議中被重新揭開。A女當場說出自己年輕時遭父親性侵的經歷,沒想到她的妹妹也透露,自己約13年前曾遭父親在酒醉狀態下強行拉住手部,觸碰私密部位。姊妹倆相繼揭露遭遇後,現場親屬受到極大衝擊,甚至有人抱頭痛哭。
3名女性受害者隨後向警方提出告訴。不過,由於A女及其妹妹所指控的部分犯行距今已久,涉及追訴時效及告訴期間問題,檢方調查後認定相關罪嫌已無法追訴,因此分別作成不起訴處分。
面對檢方調查,男子否認侵犯外孫女,並辯稱自己年事已高、身體狀況不佳,已經沒有性功能,因此不可能對外孫女實施性侵。不過檢察官調查相關證詞後,認為被害少女的指述以及其他家族成員所提供的資訊彼此具有關聯,且有具體內容可以相互印證,並未採信男子所提出的辯解。
檢方認定男子涉嫌趁外孫女年幼、缺乏防備之際,以糖果等方式誘使她與自己單獨相處,再進一步實施性侵,相關犯罪事證已達起訴程度,因此依《刑法》強制性交等罪嫌提起公訴。至於男子遭兩名女兒控訴的早年犯行,則因年代久遠,已涉及法律上的追訴時效或告訴期間限制,檢方最終依法作成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