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施行滿一週年,桃園市政府持續透過法規、能源轉型、建築節能及交通等措施推動減碳。桃園市環保局表示,自自治條例2025年7月22日公布施行以來,已陸續擴大溫室氣體盤查對象,並推動產業及住商儲能補助、建築能效管理、重點廢污水自動監測等措施,希望在產業與人口持續成長之際,降低城市碳排放。
桃園市環保局長顏己喨表示,桃園為國內重要工業城市,面對淨零轉型,除設定長期目標,也需要透過制度建立各部門及產業的責任。市府以2050年淨零排放為目標,並設定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2014年基準年減少50%,透過自治條例及跨局處「淨零會報」定期檢視執行進度。
環保局統計,2024年桃園市溫室氣體排放量約2,732萬噸二氧化碳當量(CO₂e),較2014年減少23.22%,其中工業部門排放量減少32.16%。市府指出,在人口及產業規模持續增加下,整體碳排仍呈下降趨勢,但距離2030年減碳50%目標,後續仍須持續推進相關措施。
顏己喨指出,自治條例涵蓋產業綠能、住商節能、綠色交通及淨零生活四大面向,並納入氣候變遷調適專章,除降低溫室氣體排放,也強化城市面對極端氣候的韌性。
因應桃園產業結構,市府目前也要求符合條件的汽車運輸業及製造業盤點、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掌握企業碳排現況,作為後續減碳輔導及政策規劃依據。
能源轉型方面,市府持續補助工廠、商家及社區設置儲能設備,透過離峰儲電及尖峰用電調度,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截至目前,桃園市再生能源累計設置容量達1,162 MW,儲能系統設置容量則達97 MW。
循環經濟方面,桃園生質能中心透過廚餘及一般垃圾處理,轉化為電力及可再利用資源,市府也持續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及再利用。此外,桃園並推動「低碳環保祭祀指引」,鼓勵減少燃放鞭炮、集中焚燒紙錢及降低祭祀垃圾,希望在維持民俗文化的同時,減少空氣污染及廢棄物產生。
在住商節能部分,新建公有建築及社會住宅朝取得建築能效1+級標章規劃,以降低建築使用階段的能源消耗。交通部分,全市公有路外停車場目前已設置946格電動車優先及專用停車位,配合電動運具普及逐步完善相關使用環境。
環保局表示,自治條例施行滿一年後,後續仍將透過跨局處合作、公部門示範、企業參與及科技應用等方式推動減碳,並將公正轉型納入政策考量,在推動環境永續的同時兼顧產業發展、社會公平及弱勢族群權益,持續朝2030年減碳50%及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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