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萬華區保興街一家牙醫診所發生嚴重醫療疏失。一名四十多歲林姓男子因牙齒斷裂前往求診,當時診所內候診人數眾多,66歲李姓牙醫師為了節省看診時間、提高消化病患的速度,在未實施詳細問診、也完全沒有插卡讀取健保卡內「藥物過敏史」註記的情況下,隨即為林男進行局部麻醉,並當場交付一顆含有Mefenamic Acid成分的消炎止痛藥「福元益清膠囊」要求其先服下等待藥效。
不料林男服藥後短短1個多小時,牙齒都還沒開始拔,就出現極度不適與呼吸困難。李姓牙醫見狀緊急聯繫救護車將林男轉送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院區救治,然而經過長達1個多月的搶救,林男仍因嚴重的過敏性休克造成呼吸心跳停止,最終引發缺氧性腦病變、腦組織壞死出血及多器官衰竭等併發症,宣告不治身亡。
遺體相驗期間,死者家屬一度向檢方表示無意提告,主因是李姓牙醫事後態度誠懇,當場聲明「我會負責到底」,隨後也在萬華區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順利與家屬達成民事賠償與調解。不過台北地檢署承辦檢察官江文君查閱資料後發現,被害人健保卡系統內早已明確註記對Ponstan(博疏痛)等同成分藥物過敏,醫師看診時只要花費數秒插入卡片讀取即可輕易避開致命風險。
檢方考量開藥與麻醉均屬於常見的日常專業醫療行為,李姓牙醫卻僅為了搶快看診而徹底輕忽基本用藥安全規範,直接釀成無法挽回的生命悲劇,決定不予緩起訴,正式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同時也陳請法院審酌被告已坦承犯行且與家屬達成和解,予以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