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師陳振瑋涉嫌勾結移民業者提供不實赴台商務活動計畫書、行程表等文件,協助曾任江蘇省人大代表的知名美術家李鳳祥等4名大陸人士來台,申辦貝里斯國籍與護照,或短期滯台,除李因人大背景被退件,另3人均順利來台,台北地檢署11日依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陳振瑋及業者共7人,檢方以陳振瑋犯行形成「國安破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沒收犯罪所得2萬5000元。
曾為連勝文槍擊案凶手「馬面」林正偉辯護的陳振瑋,另經營維鐸移民顧問公司,與昀倡、加威、煜泰宏等公司負責人有業務往來。依規定大陸人士來台從事商務活動,由邀請單位提供相關資料向移民署申請,邀請單位年度營業額須達1000萬元,申請來台的陸人須為事業負責人、經理人或技術人員,來台期間須安排與許可目的相符活動。
但陳振瑋與施姓業者,為引介知名美術家及企業家的李鳳祥3名陸人來台,赴貝里斯駐台大使館申請貝里斯護照及國籍的面談,向3人收取美金8萬元,陳抽佣美金5000元,透過煜泰宏公司製作不實商務活動計畫書及行程表等文件,向移民署申請。其中李因具人大代表身分遭退件,另2人分別於民國112年9月16日、10月10日來台。
昀倡公司賴姓負責人為引介陸姓大陸人入境台灣短暫停留,以2萬5000元代價,請陳協辦,陳指示員工製作不實商務活動計畫書及行程表等,但因昀倡資格不符遭駁回,賴另以智泰公司提供不實文件申請,協助陸男於113年7月30日來台。
檢方指出,陳身為律師,未基於律師專業建議業者依法申請,卻以收取對價協助偽造業務文書,提出不實申請,嚴重危害邊境管理及律師信譽,形成潛在國家安全破口,犯罪情節重大,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