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眾量級」情侶檔「Andy」王崇睿和「家寧」張家寧分手後,爆發財務、頻道所有權歸屬等糾紛,新北地方法院歷經1年多的審理,11日宣判,家寧並非無故變更要件,獲判無罪。
本案檢方共起訴家寧一家四口,除家寧判無罪,其父母和妹妹等3人,均判有罪,判決刑度如下:家寧母親曾淑惠,依《刑法》業務侵占罪判刑1年8月,另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刑法》背信和個資法等7罪,判處可易科罰金刑1年4月,併科罰金50萬元;家寧爸張國龍,違反個資法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5萬元;妹妹張家芸幫助逃漏稅,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1萬元,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務。曾淑惠擔任負責人的群海娛樂公司,因曾淑惠違法行為而取得的未扣案犯罪所得494萬9812元沒收。全案可上訴。
新北地院判決指出,曾淑惠為管理眾量級公司「群海」負責人,卻在民國108年至113年間侵占頻道流量、廣告、蝦皮、業配等收益共美金85萬餘元,以及台幣1366萬餘元,總計逾台幣4000萬元,並基於背信未經Andy、家寧同意,擅自申請「眾量級」商標。
判決指出,曾淑惠除業務侵占外,另涉嫌與丈夫張國龍、女兒張家芸以人頭虛報薪資,逃漏562萬餘元營所稅,尚欠494萬餘元未經補稅裁罰,造假群海公司財務報表,曾淑惠所為損害國家對於稅捐管理公平、正確性。
家寧在法院否認犯罪,稱Andy清楚提到分手後「眾量級」頻道給她。合議庭認定,家寧之所以變更密碼,是因為Andy未事先告知她,就自行將頻道的收款地址變更為其自身戶籍地址,認為Andy既然有未經雙方同意的變更行為在先,且家寧發現後向Andy提出質疑後也未見即時回應,則家寧變更頻道密碼阻撓Andy想完成的驗證行為屬於正當,認定不構成「無故」變更要件,不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