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台灣宗教團體慈濟與政府之間曾發生採購疫苗相關爭議。原本民間一般認為,慈濟有管道可以取得疫苗,是政府阻擋。但數年之後,事情有了急轉彎──慈濟從來都沒有制度外的疫苗來源,但卻付出了十億元「不含疫苗本體與冷鏈費用」的委任報酬,也就是俗稱的「佣金」,給事後證明是詐騙犯的陳昱瑄、李易儒等人。
在2021年疫情升溫人心惶惶之時,即便是極具聲望的宗教組織,心急之下偶有判斷錯誤也不奇怪。但問題是,這個詐騙案件竟是由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在查緝不正常資金流向時意外循線發現的,五年來慈濟從未追究這筆錢的去向。
此外,更多人疑問的是,這十億的金錢流向缺口為何沒有造成慈濟會計帳上的問題?
一種可能的解釋是,在文件與敘事上,慈濟這五年來始終活在「因為有中間人,才例外買到了疫苗」的自我認知之中,儘管攤開當年採購專案結構,詐騙犯與其公司根本完全「沒有」涉入任何一環。
讓我們先把時間拉回五年前,在全球疫苗供不應求的狀況下,台灣政府在 2021 年 1 月曾與德國 BNT 洽談 500 萬劑採購合約,要求首批 3 月到貨,但因對方放棄而未完成簽署。這引發社會焦慮,部分公眾開始懷疑,是否是台灣的地緣政治地位,導致買不到疫苗?如果「不以政府的身分採購」,是否就沒有問題?
同年五月底,慈濟對外宣布疫苗採購意向。六月初,律師陳昱瑄、曾以「美國慈濟青年」身分對外活動的李易儒赴慈濟會見證嚴法師,當場「下跪頂禮」,陳佯稱替家族管理 50 億美元規模基金、鴻海台積電都透過她採購、曾陪郭台銘赴德。
幾乎在那次見面後不到幾天,陳昱瑄等人就與慈濟簽訂合約。《今周刊》與調查局版本為 6 月 3 日同意支付高額佣金並簽立「委託意向書」,慈濟自己的聲明則說 6 月 9 日與陳昱瑄負責的鈺達公司簽訂委託契約。
6月23日,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執行長顏博文在詐欺犯陳昱瑄陪同下,赴食藥署提出緊急進口正式申請並簽署必要法律文件。慈濟當時主張「救人如救火」,希望政府能給予慈濟「獨立採購與專案輸入的法源授權」。
武漢肺炎疫苗屬於緊急授權(EUA) 產品,藥廠強制要求國家級政府提供法律責任豁免,因為民間團體沒有資格與能力承擔後續藥害賠償,必須由政府作為合約簽署主體。因此,原廠須有政府提供的免責承諾才可能售予民間團體,這是何以所有民間單位都必須透過政府成立的專案小組方能採購,「不是政府要卡你,是國際大藥廠根本不想在沒有政府承諾會接手照顧藥害受害者的情況下賣給你」。
由於當時國際疫苗掮客詐騙已有前例,加上鴻海和台積電早就分別在 6 月 1 日、10 日表達購買意願,政府原本希望慈濟的 500 萬劑交由已在談判的鴻海與台積電一併處理,避免多頭談判導致價格波動或時程延誤,並沒有第一時間馬上允諾成立慈濟專屬的採購專案小組。
慈濟對政府「將慈濟併入鴻海與台積電案」的說法感到焦慮。送件不到三天後,6 月 26 日,慈濟發表公開聲明,呼籲政府允許慈濟比照台積電與永齡基金會,開啟獨立的「專案採購」管道與法律授權,並強調「疫苗不嫌多,越早到越好」。這番發言把民間的集體焦慮推向高峰,也讓輿論將政府的態度解讀為「行政官僚卡民間買疫苗」。
在輿論壓力下,6月26日當天下午,時任總統蔡英文馬上與人在花蓮的證嚴法師進行視訊通話,承諾政府「絕對沒有阻擋民間捐贈,會積極全力協助」,並請指揮中心成立「專案團隊」對接慈濟。
指揮中心 6 月 28 日邀請顏博文交換意見,7 月 1 日公開表示慈濟可循鴻海和台積電已建立的模式辦理。7 月 21 日慈濟與復星實業完成採購合約簽署,同日上午遞件、疾管署署長周志浩十時左右完成捐贈契約簽署,鴻海、台積電、慈濟,三個單位共 1,500 萬劑統一由疾管署併案申請 EUA 專案輸入。
在專案中,由裕利醫藥受三單位委託,負責冷鏈保存,香港復星實業為原廠代理商,BioNTech 原廠,出具確認書。陳昱瑄跟一干人等的角色在哪裡?「沒有」。這個沒有,不知道為什麼居然五年來都沒有被發現。
鴻海、台積電、慈濟的採購專案,循完全一樣模式建立,速度一樣快,效果一樣好,唯一的差別只有慈濟多付了十億元新台幣給根本不相關的詐騙集團,後者在五年後因為更多犯罪事實而落網。
起訴書中明白指出,慈濟其實只需依鴻海、台積電與原廠、復星及政府談判完成的採購文件,改為採購方名稱遞件即可完成申請。而事實上採購也是這麼完成的。鴻海、台積電沒有付出十億佣金給不相關的人,慈濟也不需要。
當 2022 年顏博文還在抱怨採購過程辛苦險阻時,他應該早就知道從專案架構「看起來」,陳昱瑄的公司沒有發揮作用。唯一可以消解問題的,就是他真的「以為」這些作用是在看不見的地方發揮了。顏博文曾任聯電CEO,慈濟內部更有財務、法務及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安侯建業查核,卻沒有人發現這十億元佣金有問題。
這導致目前有一些台灣民眾,比起「是不是被詐騙」,更加疑問的是:十億不是小數目,甚至大多是來自於善款,究竟如何能被當做「合法的必要行政成本」核銷?為什麼一個以捐款為財源的組織,能夠在內部把這筆損失隱密消化五年而不外顯?
這一切,其實比起管理不善,或者有意操弄,更可能指向同一個根本性的問題:一個以拯救受苦之人為宗旨與號召的團體,如何讓「壯烈感」本身,逐漸產生超越工具性的意義。
慈濟的起源故事非常知名,叫做「一灘血」。證嚴法師離開台中,前往花蓮創辦慈濟功德會,最後建造了一個力量非凡的團體,創辦了醫院、大學,建立了階級嚴明的內部組織,甚至有餘力前往世界各國救災,起點都是那一灘血。
這個故事據說是這樣的:1966年,證嚴法師前往花蓮縣鳳林鎮的一家診所探視病人,在診所地上看到留有一灘血,卻沒看到病人。經旁人告知,那是一名原住民難產婦人,因家中貧困、湊不出新台幣8,000元的「保證金」,因而被診所拒收,最後由家屬以抬轎方式抬回山上,不幸在半路母子雙亡。
證嚴法師深感震驚與悲痛,因而在同年創立慈濟功德會,並在此後致力於東部醫療網絡的籌設與慈濟醫院的興建,1986年,花蓮慈濟醫院成立。
這是個很動人的故事,而且它指出的社會問題確實曾經存在:1995年全民健保實施之前,窮人確實非常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醫療資源。花蓮慈濟醫院確實也實現了二十年前的悲願,成為全國第一家不預收保證金的醫院。但問題是──法院認定,那個被影射了數十年的診所根本從來都沒有以「保證金」的名義拒收急難病患。
2001年,在流傳超過三十五年後,「一灘血」故事被納入國民中學教材。同年,當年向證嚴法師轉述該事件的見證者李滿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無意中透露了該診所老醫師的姓氏,說他姓莊。
這引起了醫師一家人非常大的痛苦,花蓮鳳林鎮的莊姓醫師毫無疑問就只可能是莊汝貴,當時已高齡且獲頒醫療奉獻獎。他的子女認為,父親一生經常免費看診,絕不可能因為「繳不出8,000元保證金」而將難產婦人拒之門外,認為嚴重侵害名譽,且涉嫌虛構,因而對證嚴法師及李滿妹提起刑事及民事訴訟。
刑事方面,花蓮地方法院與花蓮高分院審理後,認定證嚴法師在過去數十年的講道與著作中,從未提及診所名稱或醫師姓氏,並無妨害名譽之主觀故意,因此判決證嚴法師無罪確定。這說法耐人尋味,因為並不是因為一灘血的故事全盤都是真的才無罪,而是「避開講確切的名字」而無罪。
民事方面,法官認定「原住民婦人陳秋吟難產被送至診所後離開」確實是曾發生的歷史事實。但法官認為沒有證據證明該醫師當時真的有要求「保證金」並因而拒收病患。李滿妹聽到的「八千元」,只是告知診療費用,不是預收費用,診所本身並未要求病患先給錢才願意診療。
法院認定證嚴法師在轉述「因無力繳納保證金而遭拒」的細節時,未盡合理的查證義務,客觀上導致莊醫師名譽受損,故判決證嚴法師與李滿妹應連帶賠償原告新台幣 101 萬元。對此,慈濟方面從善如流,放棄上訴。
「一灘血」訴訟在外人看來似乎是很枝微末節的糾紛,難產婦人確實死了,地上確實有一灘血,治療費用確實有八千元,為什麼莊姓醫生的家屬要這麼生氣?因為,一個故事並不需要整體造假,才會產生誤導。它只需要在一個關鍵的接縫處,多加幾個字,譬如「保證金」,意思跟效果就全然不同。
沒有說出保證金三個字時,莊姓醫師是個符合1966年善良標準的好醫師,不拒絕病患、不預收款項、可能願意接受病人慢慢還錢;但如果被加上了保證金三個字,莊姓醫師就是個見死不救,把窮人拒於門外的勢利壞醫師──「因為有壞醫師跟壞環境存在,所以才需要有濟世救人的好人」。
慈濟買疫苗的故事,某程度上來說,也可以說「沒有一個字是假的」,全球慈濟人確實發了願,疫苗確實來了,但把兩者連起來的那個接縫,不是那十億元佣金,不是陳昱瑄和李易儒這些人,是正常的民間與政府合力採購流程。
其實,任何信仰、任何慈善組織,都有資格擁有一個不那麼真實的起源神話。並不是擁有神話本身有問題,而是慈濟的神話裡面是有壞人的。故事裡有社會的「底層」,有拒絕救治的壞人,還有惡行的證據,就是一灘血跡。
相較之下,同樣耕耘花蓮,門諾醫院當然也有傳教士獻身鄉土的傳說故事,但他們的故事裡沒有壞人。1948年,美國門諾會於 1948 年發起山地巡迴醫療,薄柔纜醫師(Dr. Roland Brown)其後長期駐守花蓮。1954到1955年左右,花蓮門諾設立了固定式診所與病房,正式建立醫院規模。
門諾醫院的傳說故事是「缺席型」的:這裡原本什麼都缺,所以我們來了。感人故事中,真正的對手不過是地形、貧窮、系統性的忽視,不需要用上任何一個真人,因此,這些故事中通常沒有哪個具體的人加害,當然也就也沒有哪個具體的人受害。
但慈濟的起源故事是「加害型」的:這裡有人見死不救,所以我們來了。因為加害型敘事必然需要一個加害者,導致一個有血有肉的花蓮老醫師必須為一則近四十年前的傳說到法庭上證明自己,一個死去已久的原住民婦女,被當成故事道具,記錄進審判文件之中。這就是加害型敘事的真實代價,它很有力量,它太有力量。
慈濟的發展一直跟隨著最初的那個起源結構:有人受苦,既有體制拒絕或缺席,慈濟出現,救援發生。
我並不認為疫苗佣金事件本身是出自於任何內部的惡意操作,但若這不是出於惡意,反而更值得深思。
慈濟的修行方法是「見苦知福」。志工的功德不是來自捐錢,而是來自親見他人的苦。那麼苦就必須被看見跟展示。正如,大愛台的存在不是為了說服外人,是為了讓幾百萬志工持續完成一種修行。真正的觀眾在內部,而疫苗佣金的問題可能正出在於此──關鍵時刻買到疫苗,解救痛苦,是一種太好的內部見證,究竟該如何捨棄?
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總是黑白分明,因此,我想引用《金剛經》的段落作結:
「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
另一位台灣重要的宗教領袖,已故的聖嚴法師曾在《學佛群疑》中闡釋這個段落,他提出當一個佛教的修行者達到了最高境界,他就不再存有度眾生的努力心,而是眾生自度。但這不表示不再回應眾生的需求,而是如同鐘聲那樣,依照眾生的善根,輕輕的響起。鐘有響的功能,但無人去撞,它不會自響。
若我們非常形而下的去解釋這句話,那就是我們如果真的追求更高效率的弭平痛苦,那麼應該打造一個社會,它的制度跟規矩,是可以讓眾生自度的。那個鐘聲若是刻意想要度眾生的人自己去敲的,聲音聽起來自然不同。
事實上,慈濟就曾經完美的展示過如何從「度眾生」,走到「眾生自度」──1986 年慈濟醫院不收住院保證金,這確實是英雄式的善行;1995 年全民健保實施之後,沒有人再需要慈濟來免除保證金,因為得到治療已經變成了每一個台灣人的權利。
慈濟需要的,其實就是願意持續消解自己被需要的理由。慈濟迄今最好的成就,恰恰來自於一件後來不再需要它來做的事。這讓人思考,見證痛苦之後,我們是否能拒絕把這份見證四處銘刻,而能留一些空間,讓需要的人去敲響鐘聲?
作者為SAVOIR|影樂書年代誌總編輯。對法蘭克福學派而言,大眾社會是一個負面的概念。他們相信,大眾(masse)如同字面所述,是無知、龐雜、聽不懂人話又好操控的集合體,稱不上有精神生活,就算有也是被事先決定的。大眾社會帶來了流行文化,大眾媒體如果顯得低俗又墮落,是基於服務大眾社會的目的,或者他們本身也就只是「烏合之眾」,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專業人士。然而,在這些不登大雅之堂的流行樂、體育狂熱、偶像崇拜、實況主、網路迷因之中,我們卻還是能找到世界運轉的規則,並洞見人性企求超越的微弱燭火──為了這個原因,我研究大眾文化,我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