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行經路口進入待轉區時,小心一個不注意就讓荷包失血!許多騎士為了方便,常把右轉專用車道當成進入待轉區的捷徑,或是直接跨越雙實線切入,已經觸犯交通法規,最高可開罰1800元。此外,究竟「進待轉區要不要打方向燈」更是長年引發熱議,交通大隊也給出標準答案。

高雄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執法組提醒,機車騎士行經設有待轉區的路口時,除了要注意直行車與右轉專用車道的車況,更要留意地面標線。交通大隊指出,騎士欲進入待轉區時,正確做法是沿著直行車道的最右側行駛,等接近路口的停等線後,再依規定順勢進入待轉區。

若直行車道與右轉專用車道之間設有雙實線,騎士絕對不能直接切入右轉專用車道,更不可跨越雙實線。將右轉專用車道當成待轉捷徑,在專用道上直行或待轉,均屬違規行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除了車道標線問題,許多騎士對於「進待轉區是否一定要打方向燈」也常感到困惑。交通大隊強調,方向燈的作用是讓其他用路人掌握車輛動向,行駛時應依規定使用,不能因為車流量少或行駛距離短就省略。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依法可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不過針對待轉區的方向燈問題,交通部先前已明確表示,現行規定並未要求機車每次進入待轉區都必須打方向燈。交通部說明,方向燈主要用於轉彎或變換車道,騎士應依照實際道路與車流狀況使用;但騎士在接近待轉區時,務必減速並顯示煞車燈,好讓後方車輛能提前注意、及時掌握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