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一名陳姓男子去年9月在彰化酒駕遭員警攔下,卻拒測遭開罰18萬元,並吊銷駕照,不料陳男拒絕繳納,台中區監理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強制執行,因名下無財產可查扣,只有一輛老車,經調查後發現名下有股票,向證券經紀商核發執行命令後將股票全部扣押,上月依法變賣繳清18萬元罰款。
台中分署表示,這名陳姓男子(41歲),去年9月在彰化縣二林鎮酒駕,遭警方攔查拒絕接受酒測,依法開罰18萬元,並吊銷駕照,陳男逾期未繳納,台中區監理所今年5月移送台中分署強制執行。
法務部今年5月起推動交通專案大執法加強執行,經查調資料發現陳男違規的車子,車齡已經19年,停放處所不明,且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經持續調查發現陳男名下有台新新光金控公司等上市櫃股票,隨即向陳男買賣股票的證券經紀商核發執行命令,禁止陳男移轉或處分該股票。
經紀商於今年6月陳報,已將陳男存於集保帳戶的股票全部扣押,台中分署於今年7月依法變賣,將陳男欠繳的18萬元罰鍰全部繳清。
台中分署強調,酒駕不僅嚴重危害自身生命安全,更對無辜用路人造成致命威脅。政府為維護交通秩序與用路人安全,針對各類交通違規罰鍰,尤其是惡性重大的酒毒駕及拒測案件,已列為當前執行「交通專案」的重點,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