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央行一波波信用管制與銀行不動產放款「滿水位」的雙重夾擊下,房市政策的座右銘原本是「打炒房、護自住」。然而,走進現實的金融生態圈,我們卻看到無數戰戰兢兢的自用客,正成為這場政策風暴下最無辜的祭品。

近日,筆者身邊有一位朋友分享了他們的真實遭遇。三年前,他們一家人因房東欲賣房,不忍年邁父母忍受搬遷之苦,兩兄弟咬牙湊出160萬頭期款,以800萬元買下位於台中松竹火車站附近、一棟地坪達40坪的40年老別墅。當時原始貸款銀行為了爭取業務,口頭承諾「只要還款正常,會給予總共5年的寬限期(前3年加展延2年)」。

三年過去了,隨著周邊房市盤整,這棟老屋的身價在銀行鑑價中大漲至2,000萬元。然而,這對「資產暴增」的自住家庭來說,非但不是資產階級翻身的喜悅,反而是惡夢的開始。下個月,朋友的3年寬限期即將到期。當他們致電銀行欲依約申請展延時,得到的卻是銀行端冷冰冰的抱歉——因應政策緊縮,當初的承諾無法兌現,下個月起必須「本息攤還」。

這意味著,原本兄弟兩人每月合力負擔不到1萬4千元的利息,下個月起將暴增至3萬8千元。對於一間年收入未達百萬、僅是圖個安居的平凡家庭而言,這無異於一場財務海嘯。

更荒謬的是,當他們轉向其他銀行求助時,遭遇的卻是更現實的金融高牆;A銀行說:可以給3年寬限期,但你必須再「增貸300萬元」,利率2.8%;B銀行說:借款人薪資條件不佳,必須強迫增貸60萬至總貸700萬才肯核貸。

D銀行說:要配合寬限期可以,請先購買房貸壽險或指定基金來「增加核貸機率」。一個原本只想安分守己、準時還款的自住客,在銀行的眼中,變成了必須綑綁銷售、強迫增貸才能勉強收留的「燙手山芋」。

這個案例,戳破了當前打房政策最不堪的盲點。第一,銀行風險評估的「本末倒置」。朋友的房子市值已達2,000萬元,對比640萬元的剩餘貸款,貸款成數(LTV)連3.5成都不到。對銀行而言,這絕對是風險極低的優質資產。然而,在央行嚴格的信用管制與銀行法72之2條的放款上限壓力下,銀行為了將有限的放款額度「利益最大化」,轉而強迫客戶增貸、提高利率、或綑綁理財商品。政策本意是要限制過度授信,最後卻逼得銀行回頭壓榨最沒有議價能力的基層自住客。

第二,政策缺乏「老實人條款」與落日緩衝。許多自住客在購屋時,是將銀行的口頭承諾與展延慣例納入長期財務規劃的。政策一聲令下,銀行關上協商大門,原本「說好的5年」變成「翻臉不認人」。打房政策如果沒有針對「唯一自住、且供家族老小居住」的個案給予行政救濟或彈性緩衝,那就是在用大刀砍向蚊子,誤傷無辜。

「為何打房會打到我這種自用客?」朋友的這句控訴,是無數中產階級此時此刻的心聲。政府打炒房的初衷值得肯定,但當政策執行到最後,真正有錢的投資客早已獲利了結、或是利用公司法人、豐富的財務槓桿避開限制;反觀那些為了父母不搬家、咬牙買房的基層自住客,卻因為一紙政策,面臨每個月斷炊、甚至被迫賣房的危機。

健全房市不該以犧牲庶民的居住安定為代價。主管機關在緊縮信用之餘,更應嚴格監督銀行是否有「趁火打劫」強迫增貸、綑綁理財的行為,並針對真正純自住、低貸款成數的案件給予綠色通道。別讓打房的掌聲,最後淹沒在自住客無奈的嘆息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