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金驊涉對學生施暴,至今卻似乎仍未受到應有的懲處。無獨有偶,近日台灣有一宗大學生虐殺倉鼠的新聞,該名學生在宿舍內,用淋酒精點火、竹籤刺入等極端手法,殘殺了三、四十隻倉鼠。
兩宗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事件,因後者被捕後的這段自白,竟然被意外串連起來,內容是這樣的:
「陳男表示,自己從小受棍棒教育影響,逐漸形成『不乖就該打』的錯誤觀念,也認為人類凌駕於其他生命。因此,當倉鼠咬傷他時,他便錯誤地以暴力方式要牠們『學乖』。」
讀到這裡,大家或許應該找出一些共通點:
1. 權力不對等
2. 向弱者施暴
3. 缺乏制度保障受虐者
暴力是痛苦的循環,不但會透過言語或肢體傷害對方,更會傳染。施暴地點何止限於球場?那可以是職場,更可以是農場⋯ 無處不在、無處可逃、無法無天。而這位教練對待學生的所謂「教學手法」,與人類高高在上、隨意支配動物的態度如出一轍,本質上是社會「虐待動物」行為的縮影和源頭。
大量心理學與犯罪學的統計數據已經證實了「暴力循環(Cycle of Violence)」的存在:在童年時期遭受成年人暴力對待、體罰或家暴的兒童,日後長大出現虐待動物傾向的比例,遠高於一般人。
如果社會不嚴肅正視並嚴懲這位濫用暴力的教練,並改革制度,而是選擇冷處理,變相就是縱容暴力,默許這種「恃強凌弱」的行為。日後我們的社會,到底還會衍生出多少個火燒旺旺的兇徒,多少個殘殺倉鼠的殺手,動物才會得到法律的真正保障?
現實是……法律要保障動物,除了詛咒,我們還有餘地選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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