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遭女毒蟲陳嘉瑩冷血開車拖撞護欄殉職,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依殺人罪嫌判其死刑。案經上訴,由於陳女的羈押期將於9月1日期滿,高等法院今開訊問庭,陳女同意繼續延押。
時任清水所長劉宗鑫2024年9月30日帶隊巡邏,發現陳女駕駛權利車違停在新北地檢署偵查大樓外的紅線,劉上前盤查,陳女假意配合,隨後踩油門逃跑,劉抓住方向盤阻止,陳女不管他的手仍在車內,竟直接拖行狠撞路中的捷運工程護欄,劉員重傷倒地失去生命徵象,送醫不治。
判決書提到,陳女經司法精神鑑定時,曾對被害人死亡一事表示:「不是我的家人,所以我不難過」等語,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認為,陳女犯後態度難認有悔意;合議庭判定,無期徒刑不足以反映本案犯罪惡性,與對社會秩序的衝擊,因此判處死刑。
陳女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陳女對於殺人罪不認,主張是傷害致死。由於陳女羈押期限將於9月1日屆滿,高院今開訊問庭,陳女同意延押。檢察官主張陳女羈押原因未消滅,建請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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