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檢警憲及海巡雲林查緝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組成專案小組,歷經四個月契而不捨蒐證與追捕,成功破獲以人體夾帶、腰果藏毒國際郵包方式之重大跨國毒品走私案,緝獲海洛因二千三百公克及現金等證物,逮捕吳姓主嫌為首和成員等共十四人,徹底瓦解運毒集團,全案偵結起訴。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廖易翔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雲林查緝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偵查隊、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憲兵指揮部雲林憲兵隊等組成專案小組,長期蒐證與追捕破獲重大跨國販毒走私集團。
雲林地檢署指出,現年七旬主嫌吳男先後招募十三名成員,去年十二月間指揮陳男前往柬埔寨利用吞服或塞入肛門方式,將二七○公克海洛因藏入體內人體運輸入境台灣,再由成員負責分裝販售牟利。今年一月再指揮二男一女成員分別攜帶四八三公克、一一七公克、二一五公克返台時,遭查緝小組查獲並扣得毒品。
地檢署指出,全案偵結吳嫌發起之跨國運輸販賣毒品集團,自國外運輸第一級毒品多達四次,數量逾二千三百公克,嚴重戕害國人身體健康,依組織犯罪、毒品危害及走私等罪嫌提起公訴,建請法院量處無期徒刑。其餘十三名被告,均涉犯參與犯罪組織、毒品危害販賣、運輸一級毒品進口等罪嫌,提起公訴;杜姓、楊姓被告因否認犯罪、犯後態度不佳,檢方同樣建請從重量處無期徒刑,餘分別建請量處五年至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