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今(13)日舉辦記者會,調查食品著色劑調查測試,其中有鑑於「食用紅色7號」(國際常稱紅色3號)的食用風險已不容忽視,抽驗市面上35件外觀為紅、橘、紫或粉紅色系顏色的食品,提醒消費者、主管機關及業者重視,並藉此積極督促主管機關參考美國加州等國際最新規範,儘速研議修法,與國際禁令趨勢接軌。對此,食藥署表示,紅色7號目前在台仍屬合法食品添加物,現階段尚無立即刪除需求,將持續滾動評估使用範圍及限量修正。
消基會今日表示,「食用紅色7號」因其耐高溫、顯色強且成本低廉的物理特性,長期被廣泛應用於櫻桃罐頭、蜜餞、糖果及各類兒童藥水中,是食品工程中維持視覺美感的重要著色劑。不過,美國食藥署近期已經宣布撤銷Red No.3作為食品及口服藥品著色劑的核准資格,加州則已正式立法,預計於2027年全面禁用;而歐盟則對其用途進行了嚴格限縮,並要求加註健康警語。
消基會說,台灣目前雖仍維持核准使用的標準,但呼籲政府與國際標準接軌,儘速研議修法禁用。另,加強市售及跨境電商食品抽查:本次調查顯示,透過網路電商購入的進口包裝食品標示缺失比例高,甚至完全未以中文標示成分與廠商資料。主管機關應落實電商平臺管理責任,要求揭露食品業者登錄字號,並加強網路販售食品、散裝食品標示稽查,以及針對違反《食安法》第22條、第28條標示不實等案件建立違規商品下架與追蹤機制,以杜絕管理漏洞。
對此,食藥署食品組長許朝凱表示,食藥署現階段對紅色7號採取「持續監測、科學評估、滾動檢討」;對網路食品則採取「加強查核、要求標示、違規就查處」。民眾在網路購買食品時,也應優先選擇有完整中文標示及清楚揭露業者資訊的產品。
他說,食用紅色7號目前在我國仍屬准用食品添加物,美國宣布自2027年起禁止食品使用,係因為雄性大鼠實驗具甲狀腺瘤風險,並非人體致癌性,國際(Codex、歐盟、日本)仍准用,我國尚無立即刪除需求並持續滾動評估使用範圍及限量修正。
另,對於進口食品供販售者,依法應辦理輸入查驗。許朝凱說,包裝食品也必須以中文完整標示成分、食品添加物、國內負責廠商等資訊。對於網路販售食品,食藥署已持續巡查違規商品,並與網路平台及相關部會合作;未來修法也將進一步要求網路販售輸入食品揭露資訊,強化違規商品下架、限制瀏覽及追蹤管理。
許朝凱強調,食品未依規定標示,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針對消基會此次調查發現的「GOAL DAILY-洛神蔓越莓精華膠囊」疑似未標示食用紅色40號案件,已移由產品來源所在地衛生局查處,食藥署將持續督導。
食藥署也鼓勵食品產業提前因應國際趨勢,面對國際減少使用合成色素及「清潔標籤」趨勢,政府將持續掌握國際規範及產業需求,也鼓勵食品業者逐步進行配方及製程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