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12日自曝與前夫趙建銘離婚,在其診所Google評論處怒轟趙建銘對家人診治草率,還有診所護理師到陳幸妤診所鬧事,疑似感情糾紛糾纏不清,趙建銘全盤否認後,陳幸妤昨(13)日更新該則Google評論,再度補充爆料,認了趙建銘的6000萬診所店面是她贈與的,且貸款仍在自己名下。就有房仲專家指出,該房產是「配偶贈與」,加上已經完成滿5年、無設定任何貸款,這樣的情況下恐無法單方面要求撤回產權。

陳幸妤13日更新Google評論,針對外界議論紛紛的診所贈與,陳幸妤證實表示,「店面贈與給趙建銘,貸款是留在我名下」,並強調「我沒有A錢,我可是沒有6000萬能贈與」。此外陳幸妤也提到,夫妻贈與的房地產,離婚後是不能列入財產分配的,呼籲大家不要跟她犯一樣的錯,文末也直言「會錯到想x死自己」。

陳幸妤證實將6000萬元將診所房產贈與趙建銘,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房仲業者鄭鈺龍指出,調閱最新謄本發現,該房產移轉登記為「配偶贈與」,無設定貸款且辦理移轉至今已滿5年,產權移轉具備完整效力。在法律與實務規範下,由於缺乏附帶條款等特殊約定,贈與人無法依照個人意願單方面要求撤銷,意味著該筆金額龐大的房產恐怕已相當難以拿回。

地產專家分析,夫妻間財產移轉具備無金額上限且免稅的優勢,但一旦完成過戶便難以撤銷。若雙方未來面臨離婚等變故,若想重新取得該房產產權,在失去配偶身分後僅能透過一般「買賣程序」進行處理,屆時將衍生極高昂的稅金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