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電視台前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涉嫌對女藝人性侵,遭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目前,龔益霆的限制出境處分將屆,合議庭認為其有滅證、逃亡之虞,故裁定龔益霆自9月15日起再限制出境、出海8月。

這起案件源於2025年8月,一名女藝人在網路發文,指控遭龔益霆下藥侵犯,之後在律師陪同下前往士林地檢署提告。士檢初步調查後,認為案發地點屬台北地檢署轄區,因此將案件移送北檢偵辦。

北檢為保全相關證據,指揮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2度搜索龔益霆住處,並通知他到案說明。龔益霆當時否認性侵指控,透過社群發文表示相關說法「片面不實」,並強調會配合司法調查;他也提到自己與女藝人曾交往,雙方關係期間曾多次分合,最終由女方提出分手。

龔益霆於2025年9月15日到案後,以100萬元交保,並遭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期限至2026年5月14日。法院後續再延長4個月,因此目前的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將於9月14日到期。檢方則在偵辦期間訊問女藝人及3名證人,並調查雙方通訊軟體對話紀錄及台北市消防局提供的相關資料,於2026年6月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龔益霆。

法院審核卷證,給龔益霆、辯護人陳述意見機會,並聽取檢察官意見後,認為龔益霆在偵查期間曾表示已刪除完整對話紀錄,也曾要求女藝人刪除2人合照及聊天紀錄截圖。法院因此認為,他曾自行或要求女藝人刪除相關訊息,具有湮滅證據的疑慮。

此外,法院考量龔益霆所犯罪名法定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審酌其財力及過去出入境紀錄,認為若後續訴訟情勢不利,仍不能排除潛逃國外的可能,因此認定具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必要性。

對此,龔益霆的辯護人主張,他過去均依期到庭,且具保在案,沒有逃亡疑慮。不過法院認為,即使被告過去曾按時到庭,仍不能完全排除日後棄保出境的可能,因此裁定自9月15日起再限制龔益霆出境、出海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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