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14日)歷經表決大戰,三讀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其中通過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等人提案,針對總統府主管「國務機要」編列的3000萬元預算,減列1000萬元、凍結2000萬元,並要求總統賴清德依憲法公布遭擱置的5項法律案,並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凍結經費。

在國務機要費部分,提案指出,總統府115年度於「國務機要」項下編列3000萬元,作為國家元首行使職權所需相關費用,涵蓋訪視、犒賞、獎助、慰問、接待與贈禮等經費。然而,該項用途恐非屬各項施政計畫執行的必要項目;加上115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連同特別預算需舉債高達4000億元,政府單位應量入為出、撙節公帑,減列非必要與非急迫性支出,以降低國庫舉債及債留子孫的壓力。

在特別費部分,翁曉玲表示,115年度總統府預算案於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業務費」編列特別費300萬6千元,包含副總統206萬1千元、秘書長47萬7千元及兩位副秘書長46萬8千元。提案理由指稱,依行政院函釋規定,特別費使用範圍為婚喪喜慶禮金、招待、餽贈及慰問等支出,恐非屬施政計畫執行的必要項目,政府應量入為出、撙節非必要支出。

提案內容強調,賴總統為回應美方對台灣應大幅增加國防支出的立場與壓力,115年度國防支出達9495億元創歷史新高,較去年度增加1768億元、漲幅達16%,必定排擠教育、文化、經濟發展及社會福利等支出。各部會應以撙節非必要支出的具體行動共體時艱,總統府更應發揮帶頭作用做出表率,以削減非必要開支回應號召,將有限財政資源集中支援國防經費。

針對解凍條件,提案載明,為促使賴總統履行憲政義務,依照憲法第72條「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規定,須待賴總統將5項已由立法院三讀通過、卻仍未公布且遭擱置的法律案全數完成公布後,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立法院會今(14日)歷經表決大戰後,終於三讀通過總預算。(記者陳逸寬攝)
立法院會今(14日)歷經表決大戰後,終於三讀通過總預算。(記者陳逸寬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