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14日院會以52票贊成、51票反對驚險通過由洪孟楷發起的鞭刑公投。對此廢死聯盟與另外4個力挺廢死的民間團體聯合發布聲明痛批鞭刑不僅違憲,也違反國際人權義務以及醫療倫理,也沒有實質嚇阻犯罪的效果。
廢死聯盟在臉書發文痛批,立法院14日通過鞭刑公投,本聯盟與連署團體明確反對,強調司法鞭刑不是一般的「加重刑罰」國家以公權力故意施加肉體痛苦與羞辱,已跨越國際人權法禁止酷刑及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處罰的界線。且將與自2009年施行《兩公約施行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權利發生正面衝突。
廢死聯盟批評,司法鞭刑侵犯憲法保障的身體權與人性尊嚴,鞭刑由國家有意對受刑人施加身體疼痛、傷害與羞辱,並以此作為刑罰本身,直接侵入身體完整性及其所根植的人性尊嚴,難以獲得憲法上的正當化,並難以通過違憲審查。
廢死聯盟繼續砲轟,公民投票不能授權國家實施公約禁止的刑罰,公民投票是民主制度的一部分,但多數決不能使原本遭國際人權法禁止的刑罰重新取得正當性。強調自己理解社會對重大犯罪的憤怒,也支持政府強化犯罪預防、偵查、被害人保障與再犯防制。但民主法治國家的刑事政策,不能以恢復國家鞭打人民身體的權力作為答案。
廢死聯盟指出,鞭刑不僅缺乏可靠的犯罪嚇阻實證,也會增加引渡與跨境司法合作的障礙,外國法院面對可能受鞭刑者的引渡案件,即可能要求台灣出不求處、不科處或不執行鞭刑的保證,甚至拒絕移交。此外醫療監督亦不能使鞭刑人道化,且違反醫療倫理,醫療專業的目的在於治療與減輕痛苦,不應被用來替國家判斷一個人是否還能承受更多痛苦。
文末廢死聯盟與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共同署名反對到底,而這5個民間團體,也是當年黃麟凱執行死刑時,兵分多路遞交非常上訴、到現場抗議要求停止死刑的團體,過往也明確主張廢除死刑。值得注意的是,廢死聯盟在此前悄悄關閉了IG帳號,以及今年才開設的Threads帳號,臉書帳號則是徹底鎖住權限,不開放一般網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