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李姓調查官,去年4月駕駛公務車北上歸還器材,返程時私自繞道新北三峽與地方人士聚餐,不料車輛遭追撞,李為規避行政懲處,竟與花蓮站許姓女副主任,捏造前往桃園場勘的「假場勘」不實行程。宜蘭地檢署14日依行使公務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起訴李、許2人,各求刑1年2月。
調查局昨日表示,本案是調查局發現主動立案發交北機站調查,並報請宜檢檢察官指揮偵辦。2人除受刑事究責,也將行政懲處,並再次重申調查人員應廉潔自持,恪遵法令規定,如涉及不法,絕不寬貸。
起訴書指出,花蓮縣調站李、蔡2名調查官,去年4月30日開公務車赴新北市新店區調查局本部歸還蒐證器材後,中午到三峽餐廳用餐,李還介紹蔡認識綽號「龍哥」的男子,但當天派車單僅記載前往調查局洽公。
2人用餐後發現公務車遭撞,李擔心三峽行程未列派車單且偏離返程路線會遭追究,回報車禍時佯稱下午另有桃園場勘任務,並透過LINE向宋姓代理組長索取桃園、中壢案件地址;許姓副主任詢問有無地址可供李男解釋行程。
隔天李姓調查官在公務車交通事故通報表,不實填載「下午前往桃園勘查地點」等內容,許姓副主任明知不實仍核章,通報表最後送往調查局總務處備查。
李姓調查官否認犯罪,辯稱確曾被請託前往桃園看點,車禍後索取地址是為了「自保」;許女則稱相信祕書已完成行政調查才核章。檢方依LINE紀錄、證人證詞,依行使公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李、許,且以2人犯後均否認犯行,建請各判刑1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