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和趙建銘離婚事件,傳出陳幸妤把店面贈與趙建銘,結果離婚時不能分產,還得扛約6千萬的房貸,引發各界討論。陳君瑋律師撰文寫下法律怎麼看「陳幸妤與趙建銘的婚姻」,他在文中提到,陳幸妤如何自救:第一,主張房子掛在趙建銘名下是「借名登記」,實際上是趙建銘贈與給陳的。房子所有權要回歸陳幸妤。第二,陳幸妤提出替趙建銘還貸款的證據。這樣最後房子的所有權歸陳幸妤,貸款歸趙建銘還款。
趙建銘2023年4月假釋出獄後,才過約3年,陳幸妤就在2026年公開證實已經離婚。台開案陳可以一起扛、丈夫坐牢她也撐過去了;三個小孩子是陳幸妤撐下去的勇氣。真正讓她放棄婚姻的,似乎是男女關係。
陳幸妤提到兩個人,許護理師與大學生,許護理師已經結婚。陳君瑋律師說,假設這兩位都是小三,要注意的是,這是婚內出軌,還是離婚後才交往的。婚內出軌才能成為離婚與民事賠償的依據(侵害配偶權)。
處理多年離婚案件的律師來看,婚姻的結束,往往不是一方的問題,而是兩個人共同的問題。或許外界會以趙建銘偷吃,認定過失成分大,但夫妻在婚姻過程中是否遭受家暴?這也是需要留意的(注意:精神虐待也構成家暴)。出軌不一定直接導致離婚,會導致離婚的往往是精神虐待。
所以《憲判112年第4號判決》提到:若婚姻已完全破裂且無回復希望,卻完全禁止唯一有責配偶訴請離婚,對其造成過苛限制,不符憲法。所以只要婚姻出現破綻,就應該允許離婚。
四、貸款由陳幸妤繳,房子所有權歸趙建銘,陳幸妤怎麼自救?
陳君瑋律師說,貸款由陳幸妤繳,房子所有權歸趙建銘,這個決定對陳幸妤非常不公平。因為房子過戶給趙建銘,但房貸主債務人仍是陳幸妤,原贈與者不僅喪失該財產所有權,還須繼續負擔龐大貸款。
陳幸妤如何自救:第一,主張房子掛在趙建銘名下是「借名登記」,實際上是趙建銘贈與給陳的。房子所有權要回歸陳幸妤。第二,陳幸妤提出替趙建銘還貸款的證據。
這樣最後房子的所有權歸陳幸妤,貸款歸趙建銘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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