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楊姓男子因為對母親施暴,去年3月13日法院核發保護令,要求他必須搬離住所,且不得母親實施身體、精神上騷擾。楊男收到後,非但不搬離家,更無故對母親動怒,同年6月5日,更因索討不到金錢,狠咬母親手背,嚴重違反保護令,被移送法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楊男共違反3次保護令,合計判處9月徒刑。

檢警調查,楊男因涉犯家暴案件,法院為保護其母親,於今年3月13日核發通常保護令,要求楊男於同年月31日晚間,搬離住所,並裁定不得對其母親實施身體、精神上騷擾等不法侵害行為。

未料,楊男收到保護令一週後,因懷疑母親拿走他的身分證,開始對其咆哮,並大罵髒話,還大力拍桌;同年4月5日,未依規定搬出住所,還持續對母親大呼小叫。

今年6月5日晚間,因向母親要錢不成,竟扣住母親雙手,兩人發生扭打,更用牙齒狠咬母親手背,造成其左、右手均有挫傷、瘀傷情形。楊母報警後,警方認定楊男違反保護令及傷害罪,依法送辦。

法官審理時認為,楊男3次違犯保護令,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4、6月,應併執行有9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7萬元;另涉犯傷害罪部分,楊母於審理期間已撤回告訴,故該部分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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