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父母為了孩子著想,會提早購買預售屋規劃資產傳承,然而若不幸在交屋前離世,這份「愛」恐變成子女們的龐大負擔。代書提醒,預售屋在未正式交屋前屬於「債權」而非產權,若未正確申報遺產稅,恐須補稅或遭罰款;未繳的龐大工程款,更易讓繼承人面臨「拋棄繼承」與「咬牙苦扛」的兩難。
金華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在臉書分享一則案例:林女士生前簽下總價2150萬的預售屋(含車位270萬),預計兩年後交屋,簽約後5個月卻突然離開,截至過世當天已繳納480萬工程款,還剩下1670萬沒繳。
催款的電話打進掛著白布的家,孩子們站在靈堂前開始算數學。老大有自己的房貸,每個月已是緊繃;老二剛離職,正在重新找方向;老三還在讀書,戶頭裡不到20萬,「這1670萬,誰要先拿出來?」。
代書提醒,許多民眾在辦理遺產繼承時,習慣直接前往國稅局調閱財產清單、照單申報,卻忽略了預售屋在交屋前,產權仍登記於建商名下,法律上屬於「未來請求過戶的權利」即債權,不會自動顯示在國稅局的預售財產清單中。若繼承人未主動查明申報,將面臨漏報、補稅及罰款等後果。以此案為例,遺產申報金額應為「已匯出的480萬元債權」,而非房屋總價或公告現值。
儘管法律允許繼承人接手預售屋契約,但實務上常遇到子女無力負擔剩餘款項的困境,若拋棄繼承直接放棄契約,也意味著父母生前辛苦累積的已繳工程款將化為烏有。
代書強調,資產傳承的關鍵不僅在於留下多少財產,更在於是否留給家人足夠的緩衝空間,建議民眾提早進行兩項規劃:包含儲備隨時可動用的現金,讓子女有足夠的流動資金支付緊急開銷;以及留下清晰的資產意志,透過遺囑等白紙黑字的方式,明確交代各項資產的分配原則與方式,透過周全的預先規劃,避免遺愛變成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