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古姓男子,2024年6、7月間加入暱稱「美金」等人所組成的詐欺集團擔任車手,廖姓女子誤信該集團股票投資廣告,加入群組後依指示,在同年7月2日相約面交50萬元現金,古男依指示出面取款後交給上手製造斷點,廖女事後發現被騙報警查獲古男,台中地院審理時古男坦承犯行,並稱未拿到報酬,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1年4月徒刑,民事部分也判決要賠5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古姓男子2024年6、7月間加入暱稱「鈔帆國際修羅」、「美金」等人所組成的詐欺集團,擔任車手賺取報酬,該集團在網路張貼投資廣告,吸引廖姓女子聯繫並加入LINE「一飛沖天」群組,佯稱是「台大財經系教授張森林」,謊稱聯繫彭姓助理可集資買股票投資。
廖女誤信連繫後,相約2024年7月2日上午9點時面交50萬元,古男依「美金」指示,持偽造工作證及「東富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收納款項收據」,出面取走50萬元,再以丟包方式放置於鄰近公園交給上手,廖女事後發現被騙,向台中第三分局報案查獲古男。
台中地院審理時,古男坦承犯行,但強調尚未拿到報酬,法官認為古男不思依循正途獲取經濟收入,竟擔任詐欺車手,騙取詐騙款項,再層轉給上手製造金流斷點,法治觀念明顯偏差,審酌尚未與廖女達成調解並賠償損害,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1年4月徒刑。
廖女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古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出聲明或陳述,形同自認,判決古男應賠償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