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中元普渡將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今(17)日公布「115年度中元祭祀食品抽驗結果」,共計30件抽驗的祭祀食品當中,饒河夜市知名餅店「御華興」1件發粿檢出不符規定的「玫瑰紅B(標準:不得檢出)」,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1條令販售場所下架同批號產品。
據了解,此次共計抽驗30件產品,包含泡麵、糕粿、臘肉類、豆製品、素三牲及水果各5件,視抽驗品項,檢驗項目包括12項防腐劑、11項抗氧化劑、13項甜味劑、殺菌劑過氧化氫、保色劑亞硝酸鹽及411項多重殘留農藥、邦克列酸、著色劑等項目,結果顯示御華興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饒河門市部,1件發粿檢出玫瑰紅B,其來源廠商為「好好傳統粿店」,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爰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應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並選用具「食品添加物」標示及合法食品添加物「產品登錄碼」之原料,依使用範圍及限量規定適量添加,並應於產品外包裝如實標示食品添加物名稱,以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此外,食品於生產、流通及販售過程中,應落實衛生管理,確保原物料符合「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及相關規定,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9條規定,相關來源文件應至少保存5年,以強化產品溯源管理。
臺北市衛生局也提醒民眾在選購中元節食品時,除可向信用良好的廠商購買外,應注意產品是否適當儲存以維持新鮮度,如為包裝產品應挑選具有完整標示者。相關食品業者於生鮮產品批發、零售或供攤販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如置於常溫,以不超過3小時為限,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