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刑警大隊王姓偵查隊副隊長昨(16)日凌晨在新竹縣酒駕拒測,遭開罰18萬元並扣車吊照,台中市刑大已將其撤下主管職務並移送人事會,預計記一大過處分。

台中市刑警大隊王姓偵查隊副隊長16日凌晨在新竹縣遇警攔查,因酒駕選擇拒測,消息曝光後遭台中市刑大火速撤下主管職務。王姓副隊長今(17)日上午返回辦公室整理物品,低落坦言是自己錯了。

33歲的王姓副隊長畢業於警察大學80期,任職台中市刑大2線2星偵查副隊長期間並代理隊長工作,辦案認真,被視為台中警界明日之星。

王姓副隊長15日下班後自行開車前往新竹縣新埔鄉,與近10位警界老同事聚餐敘舊並請託協助偵辦刑案。聚餐結束後因等待代駕專員近1小時未果,便自行開車前往新竹親戚家過夜,於16日凌晨2時55分左右遇新竹縣警方酒測攔檢。

遭攔查時王姓副隊長曾請求通融,但遭執勤員警拒絕並要求接受酒測,最終王姓副隊長選擇拒測。

新竹縣警方依規定對王姓副隊長開罰18萬元、現場扣車、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並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台中市刑大已召開人事評議會議,預計將王姓副隊長調整為非主管職務、調換服務單位,並面臨至少記一大過以上處分。

《中天關心您|喝酒不開車!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多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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