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一戶經營房地產租賃管理的家族,大女兒A大學畢業後返鄉接手家業,與父母一同打理出租物業,凡事一絲不苟,逐月製作收支管理表。父親看在眼裡, 認定女兒值得託付,於是每年將名下公司股份轉讓給A,而非全數留給妻子。多年後, 父親股份歸零,母女倆共同持有公司全部股權,但父親仍留在董事會協助經營。
股份逐年過戶 已排除在外
父親罹病過世後,A與母親著手處理繼承事宜,才發現物業管理公司的資產竟不列入遺產範圍——因股份早已透過贈與逐年移轉,父親名字根本不在股東名冊上,且贈與時間夠早,也不構成生前贈與課稅對象。
高額房貸意外 抵銷遺產價值
父親個人名下另持有位於鄉間、貸款約8億日圓的大型物業。雖地價不高,卻因鄰近大學、入住率穩定而報酬率極佳。稅務評估時,土地房屋總值遠低於未償貸款餘額,等同大幅壓低遺產課稅基礎。
小坪數土地 特例大幅減稅
出租用地200平方公尺以內可減估50%,自用宅地330平方公尺以內更可減估80%, A家正好符合適用資格,遺產稅因此大幅縮水。
保險金與配偶 扣除發揮效用
《THE GOLD ONLINE》報導,人壽保險金享有「500萬日圓×法定繼承人數」免稅額度,且不受銀行帳戶凍結影響, 可即時動用;母親繼承部分則落在配偶稅額扣除範圍內(1.16億日圓或法定應繼份額,取其高者), 同樣免稅。
兩年後稅務員 只說了一句話
兩年後因資產規模龐大遭稅務審計,調查人員逐項核對股份與存款, 最終確認申報無誤, 只留下一句「遺產稅為零」便離開。A與母親對父親生前縝密的安排, 滿懷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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