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逢甲商圈一間玩具店日前貼出「觸碰視同購買」告示,一名婦人卻無視公告及身旁丈夫、兒子的極力勸阻,硬是伸手拿下公仔端詳,過程中還不慎將公仔零件碰落。老闆娘上前關切詢問是否要購買時,婦人竟當場斷線暴怒,掏出200元鈔票直接朝店員身上猛扔,讓一旁同行的家人尷尬至極。對此,律師謝祐綸指出,婦人此舉恐怕不是「錢付了就沒事」,過往曾有類似案例因「丟錢付款」被法官認定是羞辱,最終遭判拘役 15 日!

無視勸阻弄壞公仔!婦不滿遭關切「怒砸200元鈔」 豬隊友行徑夫兒看傻

據了解,這名婦人當時在逢甲玩具店內,不顧店內「觸碰視同購買」的嚴格告示,執意對架上的公仔動手,就連一旁的先生和兒子出聲制止也攔不住。結果婦人一拿下來,就不小心將公仔的零件弄掉在地。

店家老闆娘見狀上前詢問是否要依約購買,不料婦人惱羞成怒,不僅拒絕好好溝通,還當場掏出 200 元鈔票,用「洗臉」般的方式狠狠砸向店員,並一副「我錢都付了你想怎樣」的態度,無理取鬧的過程讓同行的先生與兒子在現場尷尬到不知所措。

婦人從先生手中拿過鈔票後,一把用力甩進櫃檯,當時店員正在幫忙結帳,突如其來的動作,也讓店員嚇一大跳。(圖/翻攝Thread)
婦人從先生手中拿過鈔票後,一把用力甩進櫃檯,當時店員正在幫忙結帳,突如其來的動作,也讓店員嚇一大跳。(圖/翻攝Thread)

丟的不是錢是臉!律師揪過往判例打臉:法官會查平時付款習慣

針對婦人可能認為「有給錢就老大」的心態,律師謝祐綸特別提出警告,強調這種行為「真的可能會有事」。他舉出過往一起實際判例,曾有一名女子與燒烤店老闆發生爭執,離店後折返,竟拿出 3 張百元鈔票直接朝老闆臉部扔擲,事後在法庭上還狡辯「我只是在付錢,沒有要侮辱他」。

當時法院並不採信女子的說詞,法官更罕見地特別調查該名女子平時出門吃飯的付款習慣,證實她平時根本不會用「丟擲」的方式付錢,最終認定該行為屬於羞辱,依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 15 日。謝祐綸直言,逢甲這起事件是否成立公然侮辱,仍須視現場完整情境綜合判斷,但婦人這兩百塊丟出去,「或許丟的不是錢,是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