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許順德臺中報導】中市警六警分局前年才爆發警員改「紅白單」集體圖利案,臺中地檢署17日針對警四分局大墩所等十地展開搜索,帶回陳姓警員等涉案11人到案,檢訊後認定大墩所陳姓警員涉犯對貪汙、偽造文書等罪嫌疑重大有串滅證之虞,18日向法院聲押禁見,其餘涉案人獲請回或以5萬元至8萬元交保等處分。
警四分局大墩所陳姓警員等人被警政署查出,涉在2019年至2021年間,因人情請託而將違規車輛檢舉罰單為不實記載,全案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由檢方指揮警政署政風室,搜索大墩派出所及陳姓警員住處等10地點,同步約談陳男等11人到案。
檢察官17日訊問後,認陳姓警員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之公務員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以及刑法第216條、第213條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黃姓被告等10人涉犯偽造文書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請回或以5萬元至8萬元具保候傳。
督察室督察兼股長林昆達在18日指出,本局自114年6月起已推行「逕行舉發電子化」,執勤員警現場填輸資料上傳系統即完成舉發,員警沒有權限任意修改或刪除,可以避免執法爭議或人情關說。
本局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原則,配合臺中地檢署後續偵查,並持續強化風紀管理及法紀宣導,展現維護警察團隊形象之決心。
《圖說》林昆達強調,警方絕對秉持三不原則,展現維護風紀之決心。(記者許順德翻攝)
中市驚爆警員改紅白單 檢察官傳喚十一人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