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案歷經47天偵辦,台中地檢署今天(18日)偵查終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取財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中聯油脂等4家公司及15名被告。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不肖業者當然應負法律責任,但檢方對涉嫌官員瀆職部分「隻字未提」,質疑是在藉重判業者,替民進黨高官卸責。
檢方指出,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案自7月3日分案調查,今日偵結後移審。中聯、福壽、福懋及泰山等4家公司,以及15名相關被告,分別涉犯《食安法》、詐欺取財及偽造文書等罪嫌;4家公司另依《食安法》第49條第5項規定,請求法院科處罰金。
在具體求刑部分,檢方針對中聯董事長蔡清松、總經理余凌冲、廠長陳明榮,福壽董事長洪堯昆、泰山董事長劉偉龍及福懋油公司總經理張志賓等6人,建請法院就違反《食安法》部分判處最重7年徒刑,並併科最高8000萬元罰金;詐欺取財部分,則依個別犯行情節,求處法定最重5年或7年徒刑,並併科50萬元至100萬元罰金。余凌冲另涉偽造文書部分,檢方求處3年徒刑。
至於泰山總經理沈怡君、蔡國樑等其餘9名被告,檢方就違反《食安法》及詐欺等罪,分別求處6年6月徒刑。全案犯罪所得估計約8.8億元,檢方並向法院聲請沒收及追徵,其中中聯公司約3億7307萬元、福壽公司約2億13萬元、福懋公司約1億8390萬元、泰山公司約1億3021萬元,希望徹底剝奪不法利得。
對此,黃國昌表示,台中地檢署此次起訴的15名被告全數為業者,主要涉及隱匿不報、明知問題後仍持續販售,以及短報致癌油品數量等情節。他認為,不肖業者當然應該被嚴肅追究法律責任,也期待法院作出公正判決,不要等風頭過後,讓涉案業者「安全下莊」。
不過,黃國昌也質疑,「該追究法律責任的豈止只有業者?」他批評,中檢此次迅速偵結起訴,卻未提及涉嫌官員瀆職部分,質疑檢方是否藉由對業者求處重刑,轉移外界對政府官員責任的追究。
黃國昌續指,這也印證他先前對總統賴清德「該咎責就要咎責,絕不寬貸」說法的批評,認為目前看來只是追究業者責任。他並質疑,從事件爆發至今,致癌油品遭遮掩、被延宕、被縱放,甚至流入市場導致人民吃下肚而受害,迄今為止,到底哪個綠官負了什麼責任?(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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