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線城市執業近四年、主要代理民商事案件及行政案件的律師王哲琳記得,數年之前,在她實習的律所裡面,一名執業多年的同行律師因詐騙罪而被捕。
「主要是知道他在一個案件代理的過程中,因為詐欺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她說,當時身邊的人都感到驚訝,她也沒想到,從事民商事案件代理會遭遇這樣的後果。
公益機構亞洲律師網路(Asian Lawyers Network,ALN)在今年7月發表《中國民商事律師權益狀況報告》,指出民商事律師因正常執業行為而被追究刑事責任,正在呈現上升趨勢。
報告其中一名撰寫人陸妙卿表示,隨著中國當局於2018年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及今年7約宣布展開為期一年的深化工作,民商事律師對代理案件的風險考量也會更加明顯。
「客戶的案件是不是敏感,他的背景乾不乾淨,這個案件在三年之後會不會被重新定性。」
法學博士、美國前律師協會法治計劃中國主任虞平向BBC中文分析,中國經濟面臨多項挑戰的環境下,民商事律師更容易因代理涉及經濟糾紛的案件,而增加自身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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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哲琳主要代理合同買賣、勞動爭議、行政訴訟類型的案件,客戶以中型企業為主。同時,她也有承接一些性別暴力相關的工作,也曾經代理過群體性訴訟案件。
儘管這些案件屬於民事訴訟,但當中涉及一定的敏感性。
她說,目前業界開始更多討論哪些案件屬於「敏感案件」,而範圍不一定與政治或維權有關。
比如因性騷擾洐生的「侵害人格權」或「侵害名譽權」等民事案件,若案件涉及實名舉報的校園性騷擾,律師往往會認為案件較為敏感。
「大家都會覺得這種案子是比較敏感的…這個敏感意味著,這個案子它不能納入所謂的正常法律途徑去解決。」
她解釋,就她個人曾代理的案件中,更多的時候,法官會傾向讓當事人以私下調解的方式解決,「讓原告撤訴,然後讓這個案子不需要形成一個判決。」
此外,一些涉及社會穩定、經濟影響、國家宏觀調控、社會輿論度高的民事案件,也可能被視為敏感,包括部分校園性侵、性騷擾案件。
一些群體性訴訟可能尤其需要額外的程序安排,常見於農民工討薪而提出的訴訟。「律協(律師協會)就有規定,這種群體訴訟就必須要去報備。」
王哲琳指,律所、律協、司法局等部門,都會對於這類型的案件特別關注。
除了個人的風險考量外,她還需要獲得律所的同意、司法局的確認,才能代理這類型的案件。
「在代理這案子的時候,你就會覺得特別的煩,就是你沒有辦法比較順利的開展…會覺得這個執業還是比較受限的。」
她曾在代理這些案件後,經常會被司法局或當地政府找去談話,「詢問這個案子的情況」,而律所也會要求她定期匯報相關案件的進度及情況。
如果在一些行政案件中,被告一方是涉及政府或公安機關,「他們去找一些別的途徑,會對你有些施壓,這樣的情現在也特別常見了。
據《中國民商事律師權益狀況報告》指出,一些原本屬於一般民商糾紛的案件,因涉及大型民營企業、網路平台、房地產、金融風險、群體性事件、涉外投資等因素,都可能被賦予不同程度的政治意義。
報告認為,案件是否敏感,不再只由法律性質決定,也與當事人身分、產業背景、輿論影響及政府治理目標等因素有關。
報案中舉出的案例包括:廣西律師馮波涉黑案,以及安徽律師呂先三因代理民間借貸糾紛而被控詐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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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近五年、主要代理民商事案件的律師李怡婷向BBC中文表示,近年來,一些民商事律師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都會在律師群體中引發關注。
其中,山東律師高丙芳代理「農民工討薪」而被控虛假訴訟案,是她認為同行討論度最高的案件之一。
「現在我們民商事律師面臨的最高的風險,比如說有那種虛假訴訟罪,就等於是懸在我們民商事律師上面的一把利劍,」
高丙芳相關案情指,75名農民工的工資當時由包頭工墊付,包頭工聘請高丙芳為代理律師,以農民工名義起訴工程總承包商欠薪。
公訴人指控高丙芳授意另外兩名被告捏造農民工未獲工資的事實。高丙芳則堅稱自己無罪,亦表示自己事前對於墊付工資並不知情。
2024年,山東法院一審宣判高丙芳虛假訴訟罪罪成,有期徒刑四年。她提出上訴後,2025年於二審宣判維持原判。案件中的另外兩名被告包工頭亦被判罪成,判處緩刑。案件當時引起了中國司法界的高度關注。
李怡婷解釋,在代理案件的過程中,可能涉及當事人向律師隱暪關鍵信息的情況。即使律師本身並沒有虛假訴訟或詐騙的意圖,也可能面臨刑事風險。
中國《刑法》規定,虛假訴訟罪的核心是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如果訴訟代理人與他人通謀、共同實施相關行為,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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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份撰寫《報告》、目前身在美國的公益律師陸妙卿表示,不少仍在中國執業的律師反映,對代理案件可能涉及刑事責任的擔憂有所增加。
過去在中國執業多年的陸妙卿告訴BBC中文,自2018年中國當局實施「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始觀察到一些民商事律師也開始被捲入刑事案件中。
中國官方表示,掃黑除惡是為了清除黑惡勢力、維護社會安寧,並強調依法辦案。
今年7月,官方宣布將開展為期一年的深化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并稱要嚴格依法辦案,做到「是黑惡一個不漏、不是黑惡一個不凑」。
《中國民商事律師權益狀況報告》指出,長期以來,中國律師行業普遍認為,相較於刑事辯護律師或維權律師,民商事律師的風險較低,也是相對安全的執業群體,但隨著一些民商事律師因代理案件被追究刑事責任,這種認知近年也正在发生变化。
其中一個备受關注的案件,是廣西律師馮波涉黑案。
2012年至2015年期間,馮波擔任桂林北京商會的法律法律顧問。商會會長劉強后来因涉黑等11項罪名,被判有期徒刑25年。
馮波於2022年被捕,2023年一審被判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欺罪和幫助偽造證據罪,判刑10年。
他提出上訴後,法院於2024年的二審判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他有參加以劉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撤銷相关罪名;但詐騙罪及幫助偽造證據罪維持原判,刑期改為5年。
陸妙卿認為,這類案件令律師開始擔心,自己與客戶建立的正常法律委託關係,是否可能在客戶日後被重新定性後,反過來成為追究律師責任的依據。
「這種事情在2018年掃黑除惡之前是幾乎不可想像的。」
中國司法機關並非將「為涉黑人士提供法律服務」等同於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相關司法文件指出,關鍵在於當事人是否有加入組織的主觀意願,以及是否明知並參與其違法犯罪活動;單純受僱或提供一般服務並不當然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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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線城市執業十多年的張浩然主要是代理民商事案件,在接受BBC中文訪問時,表示在代理案件過程中,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意見、出謀劃策是正常的執業行為。
他說,但在「掃黑除惡」的環境之下,代理律師受到當事人的波及而被追究刑事責任,可能帶來寒蟬效應,「就是會怕,就是不敢,一定就是就會小心翼翼。」
因此,在選擇代理案件之前,張浩然指自己會變得更加審慎,「肯定是要評估一下。」
李怡婷也認為,隨著近年類似的案例有增加趨勢,這也讓她在代理案件時感到擔憂。
「如果早知道有這種情況的話,我們肯定寧願選擇不接這個案件,也不願意冒這種風險的,會有這種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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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博士、美國前律師協會法治計劃中國主任虞平表示,中國律師的風險邊界持續擴張,源於在中國的語境下,政治體制的公權力與法治下保障個人利益的權力邏輯並不一致,會無可避免地產生衡突。
不論是刑事案件及民商事案件,「只要是跟權力有衝突的可能,那就會遭到打壓,所以這個是個根本的問題。」虞平說。
虞平指,在經濟下行的環境下,地方政府或會向當地的企業家尋求財政補貼,而企業律師在保護客戶經濟利益時,也可能因此與地方政府產生衝突。
「很多商業律師就是為企業家服務,就會受到被殃及,我覺得這種情況,相對來說是一個制度性問題,不是一個個案的問題。」
現年二十多歲,執業近三年、主要代理刑事案件的陳靜認為,若執業律師的不安全感持續擴大,最終會影響民眾獲得高質量的法律服務。
「大家都會有所顧忌,我覺得可能會有點難去盡心盡力的提供法律服務。」
李靜認為,只有當法治的大環境獲得改善、律師協會真正為律師提供保障,以及相關部門依法辦事,才會讓整體風險減低,「那肯定我們的安全感都會提升。」
(為保護受訪者身份與安全,王哲琳、李怡婷、張浩然、陳靜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