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每年都會公布欠稅大戶,包含個人欠稅1000萬元、法人欠稅5000萬元,曾在排行榜上蔡姓地主;積欠土地增值稅2100萬元,於2006年送行政執行後仍積欠1700萬元,執行也發現他名下沒有財產,太太很有錢,只是兩人已經離婚,由於政府修法將追討期延長10年,蔡男與市府協商後以分期方式將1700萬元還清。
熟悉內情市府官員說,蔡姓地主積欠1700萬元土徵稅,當初為規避追討,將財產移轉至太太名下,還假離婚,由於政府修法將追討期延長10年,該地主擔心婚姻弄假成真、身無分文,之後協商將1700萬元分期還清。
地方稅務局說,一般欠稅案件執行期間為15年,本案屬於早期重大欠稅案件,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5項規定,2006年3月5日前已移送執行尚未終結之案件,符合規定者,其執行期間延長至2032年3月4日。
目前桃園市欠稅大戶只有華映積欠房屋稅、地價稅5億餘元,另張榮賢積欠娛樂稅2千多萬元、宋廉盛積欠土地增值稅1194萬餘元,其中華映龍潭廠已拍賣結案,未來桃園欠稅大戶只剩下張榮賢、宋廉盛,兩人疑似人頭,其中張榮賢因為名下沒有財產,但有工作能力,目前達成逐月繳款協議,每月還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