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灣受低壓及西南風影響,天氣不穩定,不少機車族會穿著輕便雨衣。不過近日有網友在Threads發文表示,先前下雨時穿著輕便雨衣騎車,後來雨衣破損就隨手丟進路邊垃圾桶,結果卻收到環保局罰單,直呼「學到一個很貴的教訓」。

該名網友曬出罰單表示,先前因遇到下雨,騎車時便穿上輕便雨衣,沒想到雨衣破掉,於是順手將其丟進路邊垃圾桶,結果被環保局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開罰,無奈表示本來只是希望處理一件破掉的雨衣,結果卻因此收到「讓人心痛的單子」,希望大家不要重蹈覆轍。

貼文發布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原來輕便雨衣要丟回收(筆記」、「你造福很多人,謝謝你」、「輕便雨衣(一次性薄雨衣)材質單純,屬於可回收的廢塑膠類」,還有網友表示「拋棄式雨衣屬於資源回收品,但是一般比較高單價的雨衣,如一件式或兩件式不可回收,請丟一般垃圾,很神奇吧」。

新北市環保局過去也曾在粉專特別說明,輕便型雨衣通常以單一塑膠材質製成,性質類似塑膠袋,因此屬於可回收物,不過回收前需先清潔雨衣,並拆除伸縮繩、束口繩等非塑膠結構,再依資源回收規定處理。

至於機車族同樣常常使用的兩件式或厚磅雨衣,因材質較為複雜,屬於不可回收物,應依一般垃圾處理。若確認雨衣上有回收標誌1至6號塑膠或可回收材質,經現場人員判定後可回收,若未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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